目前我國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制度的覆蓋面有限,資金缺口很大,不能夠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保障需求,鼓勵個人自願性養老金的制度安排,將有助於化解政府和企業的養老壓力。全國政協委員、合眾人壽董事長戴皓建議,給予實物養老型養老保險計劃以稅收優惠,引導個人自願性養老金投資于養老服務業。這可以從四方面做起:
1、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發展個人自願性養老金有利於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應該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採取先試點再推開的方式,逐步探索和研究適合我國的第三支柱體系。
2、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將個人自願性養老金與新興的持續照料型養老社區相結合,能夠切實解決養老財富儲備問題、有效的緩解養老照護服務、醫療管理等公共資源壓力,有助於形成養、醫、保一體化的養老模式。
3、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所形成的長期投資資金可以有效的投入到養老服務業的建設,解決養老服務業融資難、成本高等問題。
4、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與養老的實質需求結合更為緊密,能夠有效的避免政策引導與落實實踐脫節的問題。通過養老社區服務平臺,能夠完成稅收的代扣代繳,在現階段是一種比較合適的享受稅優的個人自願性養老金計劃。
戴皓最後建議對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給予個人所得稅延遲繳稅的政策,即參與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的個人其繳納的保險費在不超過其個人收入一定比例的範圍內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是在領取年金入住養老社區的時候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政策主要針對:企業未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員工個人、個體經營者和自由職業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願參加。具體辦法、標準,可參照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稅收政策的相關部分。未來進入社區養老時,由社區按照當時的稅率對於個人所得稅部分進行代扣代繳。
何為實物型養老保險
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主要針對養老所面臨的長壽風險、利率風險和通漲風險開發的養老保險計劃。它不僅是養老有效的財富儲備,同時還與養老服務機構的照料服務相結合,能夠保障老年生活與服務資源的對接。具體特點:(1)雙重合同。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由保險合同和持續照料養老社區入住合同組成。保險合同提供自生效起到約定入住年齡終止,並享受相關保險利益。養老社區入住合同提供自約定入住年齡開始到約定期滿的社區居住服務,並根據客戶的身體狀況進行遷移。(2)專款專用.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是為了達到約定年齡入住社區的專項儲備,鎖定了未來入住的租金不上漲。但同時,計劃參與者不能從計劃中借款,退出會承擔一定損失。因此,客戶購買該計劃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未來入住養老社區養老。(3)退休保障.達到約定年齡以後,客戶可以申請養老社區入住,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社區要求的客戶將根據其身體狀況,按照其購買的計劃類型安排入住養老社區。客戶還需要與養老社區簽訂養老服務協議,並按照服務等級的需要繳納服務費用。(4)死亡保障。客戶未達到約定的入住年齡身故,保險合同給付身故保險金和已經累計的生存保險金。如果客戶入住養老社區後身故,按照約定的比例給付剩餘未使用的租金。(5)社區轉移。入住社區後會對於客戶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持續的評估,選擇適合的社區單元安排入住。如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生活能夠自理的老人入住獨立生活區;當客戶達到身體狀況需要人員進行特殊照護的,就進入專業照料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