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在全國兩會期間即將遞交的提案中建議,為推動企業年金市場的快速發展,應在企業層面逐步提高繳納年金等費用的稅前扣除比例至10%~15%;在個人層面實施有對比度的個人所得稅優惠稅率至5%~10%。同時,針對非穩定就業人群參與類似年金計劃,享受同等稅收待遇。
郭廣昌指出,隨著我國正式步入老齡化社會,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已不能完全保障我國老齡人口的養老需求,企業年金尚未成為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效補充,而稅收優惠政策不足是制約企業年金髮展的重要因素,對比中美對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措施就不難發現,中國對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力度嚴重不足。
因此,郭廣昌建議,為在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10%~1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在個人層面,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5%~10%的低比例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5%~10%的低比例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
此外,郭廣昌還建議鼓勵和支援金融保險業針對非穩定就業人群,如一些自由職業者、非持續任職者等,推出職業年金産品計劃,並建議規定參與其計劃的個人與參與企業年金計劃個人享受同等稅收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