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揚基層首創精神 激發群眾自治活力

時間:2025-07-09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李世芳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最後一公里”,更是人民群眾感知社會治理溫度的“神經末梢”。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唯有充分尊重基層實踐智慧,激活群眾自治動能,以“自治+共治”模式構建起充滿活力、富有效率的基層治理新格局。

以首創精神為引擎,解鎖基層治理“源頭活水”。基層首創精神根植於人民群眾的實踐土壤,是破解治理難題的創新源泉。從浙江“楓橋經驗”的迭代升級,到多地“村民説事”“居民議事會”機制的遍地開花,無數鮮活案例表明,當治理重心下沉到田間地頭、樓棟院落,群眾往往能以“接地氣”的智慧解決“老大難”問題。這種“從群眾中來”的創新實踐,既打破了行政化治理的思維定式,更讓治理方案與群眾需求精準對接,為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準找到源頭活水、注入強勁動力。

以群眾自治為基石,築牢共建共治“立體網路”。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實踐形式,其核心在於讓群眾成為治理的“主角”。要學習好“千萬工程”經驗,用因地制宜的智慧破解治理難題,當“整治”轉化為發展動能,“村莊”昇華為生活共同體,“千萬工程”已成為鄉村蝶變的密碼。

以此推動自治實踐深化,形成“組織創新”“機制創新”“平臺創新”三面合力,從環境整治到系統升級,激發治理動力與活力,系統化、整體化推進社會治理的自我革命和制度創新,才能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推進國家治理過程中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對於推進國家治理與基層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以效能提升為導向,推動治理創新“落地生根”。提升基層治理效能,需將首創精神的“創新火花”轉化為制度層面的“長效機制”,讓群眾自治的“分散力量”凝聚為治理體系的“整體效能”。一方面,要建立“基層創新容錯機制”,對群眾首創的治理舉措給予試錯空間,如廣東某縣對村民自發探索的“土地流轉聯建聯管”模式進行政策包容,最終形成可複製的鄉村治理經驗;另一方面,要強化“創新成果轉化鏈條”,通過“基層探索—部門提煉—制度固化”的閉環機制,將“微創新”升級為“硬制度”。此外,還需注重“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自治激發活力、以法治定分止爭、以德治春風化雨,構建系統完備的基層治理生態。在更多角度、更深層次、更廣範圍探索基層治理新思路,在大事小情中理順人心、溫暖人心、凝聚人心,促進基層治理活起來、順起來,使基層治理效能最大化、最優化。

基層治理的現代化轉型,本質是治理理念從“管理”到“服務”、治理主體從“單一”到“多元”、治理方式從“粗放”到“精細”的變革。唯有始終將基層首創精神作為治理創新的邏輯起點,將群眾自治作為效能提升的實踐路徑,才能讓基層治理既充滿“泥土氣息”又彰顯“時代溫度”,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築牢堅實的基層根基。(李世芳、迪慶州文聯供稿)

(責任編輯: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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