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從《雲南省土地管理條例》新聞發佈會獲悉,為推進“多規合一”國土空間規劃制度建立,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新修訂的《雲南省土地管理條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的全面修訂是強化土地管理制度,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需要。《條例》旨在適應當前國家關於更高水準保護和利用土地資源的新要求,與新修訂的土地管理上位法律法規保持一致,服務保障雲南省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雲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新聞發言人趙喬貴在會上表示,“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此次全面修訂《雲南省土地管理條例》,是雲南省在多年的土地管理改革實踐中,探索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儲備、礦業用地管理及高原湖泊保護等涉及的土地管理工作,在落實耕地流出整改、推進多規合一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加強執法督查等方面也取得了一些針對性強、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需要加以總結提煉,上升為地方法規。同時,也是對省記憶體在的耕地保護形勢嚴峻、被徵地農民群眾權益保障機制不夠完善、違法用地量大面廣,以及部門職責不夠清晰、管理邊界模糊等問題,通過地方立法加以規範和明確。”
據悉,《雲南省土地管理條例》于1999年制定,並分別於2012年、2014年和2015年進行過三次修正,對加強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保護耕地、促進雲南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全新修訂的《條例》共8章67條,分別為總則、國土空間規劃、耕地保護、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建設用地、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8章,在落實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耕地保護制度、土地徵收程式、強化建設用地管理、完善土地管理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方面結合雲南省實際,細化完善有關制度,並以問題為導向積極改革創新。
“《雲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貴在執行、重在落實。下一步,雲南省自然資源廳將結合工作職責,牽頭多渠道、全方位、紮實抓好《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推動法規制度落地落實。”趙喬貴介紹。(張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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