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解決河湖保護治理過程中的“沉疴頑疾”,早日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目標,雲南省紅河州屏邊縣充分發揮“河湖長+檢察長+警長”制度優勢,凝聚三方合力,確保河湖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推動河湖長制工作開展更深入、更紮實。
近日,屏邊縣水務局聯合縣檢察院、縣公安局到南溪河、新現河開展聯合巡查工作,帶著“著重解決難題”的工作目標,一行人先後前往群眾亂倒棄土棄渣、私搭亂建問題點、非法採砂易發點、遙感圖斑問題點,詳細了解問題整改進展情況,聽取整改工作存在的難點,並積極出謀劃策,推動問題整改。
針對整改存在的困難,縣檢察院和縣公安局分類施策。針對群眾河湖保護意識薄弱的難題,公安和檢察院充分發揮司法部門的職能作用以及在群眾心中的威信力,對群眾進一步開展思想工作,讓群眾認識到自己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和後果。此次思想工作立竿見影,群眾表示積極配合,進一步明確了有關“四亂”問題的整改時限。針對非法採砂易發區域防治工作難的問題,大家現場研提解決方案,提出“宣傳引導為主,監控處罰為輔”的工作方案。縣水務局將聯合縣檢察院、縣公安局對周邊村寨開展常態化宣傳工作,進一步完善宣傳警示標語,強化群眾對非法採砂的認識,引導群眾正確滿足用砂需求,嚴禁到河道管理範圍內亂挖亂採,從源頭遏制非法採砂反彈。同時,積極爭取資金,在重點區域布控監控設備,做到實時監管,堅決打擊非法採砂活動。
下一步,屏邊縣水務局將加強與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的溝通對接,強化河湖長制工作的協調配合,健全資訊共用機制,加強對河湖治理專項行動、重難點問題的會商,拓展溝通協調的深度和廣度,共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提升執法、司法規範化建設,確保把“河湖長+檢察長+警長”“河湖長+警長”協作機制落到實處、幹出成效。(屏邊縣水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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