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興,則鄉村各項事業興;人才廢,則鄉村各項事業緩。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高度重視鄉村人才隊伍建設,在人才培育、管理和使用方面持續發力,大學生村官、西部志願者、“三支一扶”、社會治理專乾等一批青年人才極大充實了鄉村後備力量庫。但也要看到,鄉村人才“招引容易留下難”這一情況仍普遍存在,人才隊伍不穩定、流動性大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村振興的進程。
鄉村人才“留用”,關鍵在堅持“用心用情”,提升人才歸屬感。鄉村人才多為剛畢業的大學生,在基層工作往往有一種“在異鄉漂著”的孤獨感,因此,要打好“鄉情牌”,實現既“留才”又“留心”。要著力突出政治引領,加強鄉村人才“愛農業、愛農民、愛農村”思想教育,提升鄉村人才使命感。要充分挖掘鄉村文化的豐富內涵,加大鄉村優秀傳統文化宣傳力度,增強鄉村人才對鄉村文化的認同感。要定期召開座談會、聯誼會等業餘文化活動,豐富鄉村人才精神生活,重塑鄉村人才“愛鄉”價值體系,提升鄉村人才歸屬感。
鄉村人才“留用”,關鍵在聚焦“所需所盼”,提升人才幸福感。鄉村條件大多艱苦,對青年人才的黏附力不夠強,使得鄉村人才留不住、留不好。因此,要打好“服務牌”,幫助鄉村人才工作安心、生活舒心。要堅持“人才有所需、組織必有應”,加強人才驛站、青年之家等人才服務平臺建設,提高服務質效。要全面摸排人才需求,主動提供暖心服務,為鄉村人才提供崗位激勵、醫療保險、就業創業等優惠政策,充分調動人才積極性。要建立健全鄉村人才報酬動態增長機制,完善定向招錄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五類人員進班子”等措施,加大對鄉村人才的正向激勵。
鄉村人才“留用”,關鍵在立足“可感可見”,提升人才獲得感。部分鄉村人才紮根基層後期望有落差、工作不適應,漸漸動搖了紮根基層的信念。因此要打好“評價牌”,形成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濃厚氛圍。要大力支援優秀鄉村人才擔任“兩代表一委員”,優先發展成為黨員、推進進入村“兩委”班子,讓“有為”者“有位”。要在助力人才成長上做足文章,優化人才使用機制,積極為鄉村人才搭臺子、扶梯子、鋪路子,讓“實幹”者得“實惠”。要定期開展鄉村優秀人才評選活動,加大對鄉村優秀人才典型事跡的宣講宣傳和榮譽表彰,讓“埋頭”者能“出頭”。(楊忠旭 昆明市晉寧區二街鎮黨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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