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構建和諧美好鄉村的基石

時間:2024-06-28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陳學林

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關鍵環節,也是國家治理的薄弱環節。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對鄉村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隨著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深入推進,鄉村治理面臨著許多新的挑戰和機遇。因此,要學習運用“千萬工程”蘊含的發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進機制,切實提升鄉村治理水準。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夯實鄉村治理根基。基層黨組織是鄉村治理的戰鬥堡壘。要教育引導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更加堅定自覺地忠誠核心、擁戴核心、維護核心、捍衛核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引領居民提升自治能力,探索黨組織領導下群眾自我管理、協商共治的有效方式,發揮黨員帶動作用,引導居民群眾、各類志願者積極開展志願服務。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産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做到哪任務險重哪就有黨組織堅強有力的工作、哪就有黨員當先鋒作表率。凝聚合力,提高“兩委”班子的組織力和領導力,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鄉村得到全面貫徹執行。

打造鄉村治理人才隊伍,注入源動力。重視鄉村人才隊伍建設,實施鄉村“頭雁工程”,通過給予財政獎勵與補貼、鼓勵離退休人員還鄉等舉措,引導大學生、青年人才等向鄉村回流。加強鄉村治理與公共服務系統工作人員專題培訓,針對鄉村基層幹部加強社會調解、社會服務、心理疏導、民主協商、法律諮詢等技能培訓,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提升治理能力。加大社區社會工作者培養,推進社工長期入駐鄉村,依託專業特長輔助基層黨群組織開展工作。

創新鄉村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現代資訊技術帶來的共用理念和網際網路思維正在重塑基層社會生態,正在有效地激活個體的主動性,增強社會多元主體的有機組合。要充分利用現代資訊技術推進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的轉變,探索建立“網際網路+”治理模式,推進各部門資訊資源的整合共用,要注重支援引導和利用好社會資源,提升鄉村治理的智慧化、資訊化、精準化、高效化水準。

加強鄉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升鄉村品質。公共服務是鄉村治理的重要內容。要加強鄉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高鄉村基礎設施水準,保障農民基本生活需求。同時,要加強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供給,提高鄉村公共服務水準。要注重鄉村環境整治,加強垃圾處理、污水治理等工作,改善鄉村人居環境。

堅持農民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地位。農民是鄉村的主人,也應當是治理的主體,鄉村治理的核心就是要突出農民群眾的參與。要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和發揮好廣大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組織和引導農民群眾廣泛參與,讓農民自己“説事、議事、主事”,做到村裏的事情村民商量著辦,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治理格局。尊重基層和農民的首創精神。40多年農村改革的偉大實踐,很多重大政策都是在總結農民創造的基礎上再在全國確立和推開的。在符合中央精神、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障農民利益的前提下,要鼓勵基層和農民群眾大膽創新。

堅持聚焦突出問題。鄉村治理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重點圍繞鄉村治理中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針對農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研究破解問題的辦法,切實提高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滿足感。往往從問題突出的小切口切入,在有效解決這類“小問題”的同時,農村很多其他問題也迎刃而解。(陳學林 昆明陽宗海風景名勝區七甸街道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