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人大:以特色立法護航紅河經濟社會發展

時間:2024-06-19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杜浩楠 常一鳴

心頭是百姓福祉,肩上是責任擔當。近年來,雲南省紅河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斷強化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協同推進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制定自治條例1件、單行條例19件、地方性法規4件,這些法規既符合法治統一要求,又獨具紅河民族特點和自治地方特色,為推動紅河高品質發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紅河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召開2024年度立法工作會議)

圍繞中心大局 緊扣重點領域立法

紅河州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圍繞黨的方針政策和州委的決策部署,將黨的主張融入立法中,使之制度化、規範化,確保州委的決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以貫徹落實。

(紅河州人大常委會召開紅河州歷史風貌街區和風貌建築保護條例、建水紫陶産業發展條例公佈施行座談會)

根據省委、省政府發展壯大“三大經濟”的部署和州委打造建水紫陶百億産業規模的目標,2023年,紅河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及時啟動建水紫陶産業發展條例修訂工作。新修訂的條例,對適用範圍、陶(瓷)土資源保護利用、傳統技藝傳承創新、法律責任等條文內容作出修改調整,強化地理標誌原産地溯源保護等,以高品質立法助力建水紫陶産業發展,使千年建水紫陶煥發勃勃生機。2023年建水紫陶的産值達到70.2億元,是條例制定前的8.8倍。

制定石屏豆製品産業發展條例,不斷推動石屏豆腐産業高品質發展,使“小豆腐”變成“大産業”。2023年石屏豆製品産業的産值達到50.1億元,是條例制定前的5.8倍。

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保護條例,對傳承人的認定程式、權利義務、保障措施等內容進行了規範,加強了紅河州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制定哈尼梯田保護管理條例,助推哈尼梯田成功申報世界文化遺産,併為保護哈尼梯田生態資源、自然風光和人文風貌等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被評為“雲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優秀單行條例”等。

提升品質效率 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民眾有所呼,立法有所應。紅河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重視通過“小切口”,在彰顯“特”字上做文章,積極回應好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呼聲期盼,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

(《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異龍湖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公佈施行座談會在石屏召開)

“在生態保護核心區內的違法行為,異龍湖水域內由異龍湖保護管理機構、水域外由石屏縣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據職責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讓民之所盼與政之所向互聯共振,2023年,紅河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完成異龍湖保護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並公佈施行。群眾呼聲強烈的“建議完善相應的保護管理措施,確保異龍湖空間管控更為合理。”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進一步打牢異龍湖治理法治保障基礎。

法與時俱進,方能護國安邦。新修訂的條例,劃定“兩線三區”,增加核心區保護面積29.33平方公里,生態保護緩衝區87.57平方公里等,修訂後的條例更適應保護治理需要,更利於地方經濟社會、生態文明和諧發展。

“如今,越來越多的人依法參與到管湖治湖愛湖護湖工作中,異龍湖的水質逐步好轉,流域的生態環境進一步優化,美麗的異龍湖正在逐漸綻放異彩。”家住異龍湖畔的居民楊青為條例點讚。

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有了新內涵,地方立法就有了新任務。條例的修訂折射出州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為民的鮮明理念,民生成為人大立法的高頻“主題詞”。

(紅河州第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促進條例》)

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促進條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生動實踐,也是借鑒新時代“楓橋經驗”和總結本地少數民族化解矛盾糾紛優良傳統“紅河模式”的具體體現;修訂個舊城市管理條例,推動城市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指導屏邊縣制定鄉風文明促進條例,為鄉村加速騰飛點燃“法治引擎”;廢止州礦産資源管理條例、州發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條例等5件單行條例,通過堅持立改廢釋並舉,緊跟時代步伐,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積極尋求解決改革難點堵點,為紅河高品質發展注入法治新動能。(杜浩楠 常一鳴)

(責任編輯:孟君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