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之於企業,好比土壤之於種子。而政府作為打造營商環境的“首席工程師”,注重提高政府“公信力”,對構建良好營商環境、護航和助推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強化政務誠信。“人無信不立”,同理之,政務不信何以謀發展。2023年底發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提出,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通知強調著力解決朝令夕改、新官不理舊賬、損害市場公平交易、危害企業利益等政務失信行為。此意見的出臺,是為了深入推進政府誠信建設,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推動政府誠信履約,充分體現了“刀刃向內”解決問題的決心,因為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在信用建設中具有表率作用,直接影響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新時代政府要擦亮“誠信”品牌,帶頭講誠信、守契約,重信踐諾,對作出的承諾和制定的政策必須堅決兌現,才能以政府誠信贏得市場口碑,以政府誠信換取企業信心。
夯實法治基石。法治是營商環境的基石,良法善治更是經營主體平等競爭、蓬勃發展的信心之源。當前,法治已成為衡量一個地區營商環境好壞的關鍵指標,哪法治環境好,權益受保障,企業就往哪走,哪發展就更優更快。一方面,政府要積極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以全力提升法治誠信“軟實力”為契機,持續改革完善法治領域的制度機制,從而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堅定市場信心,增強市場活力,以良法善治換取企業安心。另一方面要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執法公不公正、能否一視同仁、讓人心服口服,考驗的就是政府的公信力。只有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全方位發力,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定海神針”作用,才能為經營主體平等競爭、蓬勃發展厚植土壤,提供堅強制度保障。同時要堅決杜絕簡單粗暴執法、選擇性執法和“一刀切”式執法,大力推行綜合執法、柔性執法、服務型執法,讓規範執法有尺度、柔性執法有溫度、監督執法有法度。政府要切實做到企之所盼,法之所向,把誠信法治作為營商環境的“最強內核”,以法治力量護航企業發展,全力打造依規經營、創新創業、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撐。
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各級領導幹部要光明磊落同企業交往,了解企業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在制定涉企政策時要多聽企業家的意見和建議。要堅決防止權錢交易、商業賄賂等損害政商關係和營商環境的問題,要積極推進黨的紀律檢查和監督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向廣大經營主體展現政府公信力。(李俊嫻 富民縣永定街道基層黨建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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