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大眾藥房二店,你好,我是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能聽到嗎?”
“能聽到。”
“通過監控發現你店工作人員未穿工作服,請穿好工作服。同時,你店收銀臺發現放置了各類不同的藥品,請將藥品擺放至藥品專櫃。”
“收到。”
在360°可旋轉攝像頭的“注視”下,洱源大眾藥房二店工作人員快速穿好工作服,並把收銀臺上的藥物收置到了藥品專櫃。
這是“雲南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顯成效”媒體行採訪組走進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通過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智慧化市場監管平臺”視頻實時監測看到的一幕。
隨後,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人員又通過平臺的實時監測,發現一心堂景觀大道店在銷售處方藥時,未開處方。在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人員的喊話和監督下,一心堂景觀大道店給客戶補錄了處方,及時改正了錯誤。
這不是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第一次通過“智慧化市場監管平臺”對全縣藥品零售企業、食品生産流通企業進行“喊話”、視頻監管,指導、責令改正。
2022年12月以來,洱源縣運用“智慧化市場監管平臺”開展線上監管7475次,AI智慧抓拍安全問題隱患323206條,通過電話提醒等方式整改206次;對部分經營戶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處罰。
據了解,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智慧化市場監管平臺”搭建於2022年,打造了“一個平臺、四大板塊、十四個子系統”對藥品、食品安全進行監管。目前全縣105家藥品零售企業數據已錄入平臺,其中51家已納入智慧化監管系統。
通過智慧化、可視化、精準化和協同化對藥品零售企業進行監管,實現藥品監管“源頭可追溯、全程可監控、風險可預警、證據可留存”,推動藥品監管向預見性、靶向性和規範性轉變,切實保障了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平臺利用大數據對藥店的人員健康檔案資訊、供貨商索證資訊,藥品採購、驗收、庫存、銷售資訊,含麻黃鹼復方製劑等特殊管理藥品、處方藥品銷售記錄,執業藥師實時定位打卡等多方面資訊進行監管,實現了對藥品零售企業監管的智慧化、可視化、精準化的監管。
在視頻中的一心堂景觀大道連鎖店,店長石尤英介紹,平臺的智慧化監管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便利。今年1月初,她在平臺上收到資訊提醒,“員工張金菊健康證有效期將於2024年1月20日到期,需要及時辦理和上傳新的健康證”,石尤英及時提醒張金菊,在期限內辦理了新健康證並在系統內進行了上傳。“因為證照有效期較長,易被忽視,會給門店造成較大的經營風險,通過平臺的及時提醒,在很大程度上幫助我們規避了處罰風險。”
通過平臺,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實時線上對藥店的執業藥師在崗,藥品進銷存、存儲溫濕度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和預警,同時,執法人員在平臺上查看到風險預警後可通過平臺及時推送預警資訊,還可按照藥品零售企業GIS定位準確到達現場,開展記錄檢查情況,形成電子監管證據,提升了監管效能的靶向性。
今年3月12日,石尤英收到平臺提示,門店藥品(培哚普利叔丁胺片4mg/10片、批號2020283、生産日期20220514、有效期20240513)即將到期。她馬上對該藥品進行了核對,確實和系統提示一致,及時對其進行了下櫃處理,並聯繫了公司品質管理部進行退倉處理。後石尤英對藥品養護資訊進行復查,發現員工在養護中把該藥品遺漏,“平臺的提示讓我們及時發現問題並解決,極大地保證了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消費者可通過掃描“一碼通”進入平臺,查看企業許可資訊,對藥店環境衛生、藥師專業程度、服務態度等進行評價,還可查看公眾評價、進行線上投訴,進一步滿足公眾在接受藥品零售服務時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推動藥品零售企業更好地履行藥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形成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會協同共治、共擔責任,合力保障藥品安全的良好氛圍,逐漸實現市場監管部門從“監管”到“治理”的模式轉變。
其中,藥品零售藥店風險預警平臺運用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打通了掌上監管、掌上藥店、監管PC“三端”,開發了藥品儲存、處方藥銷售、特殊藥品銷售、涉疫藥品價格和供應監測等“多種應用場景”,進一步推動藥品零售企業更好地履行藥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
目前,AI智慧抓拍安全問題隱患3858條,電話提醒等方式整改87次。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周錦雲介紹,當前,藥品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資訊由之前平均每日126條下降至平均每日67條,智慧監管已初見成效。
今年4月初,平臺提示藥店藥品經營許可證即將到期,石尤英在店內與經理商量要如何去重新辦理,恰好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人員日常視頻巡查聽到了他們的溝通,“他們通過喊話告知我們在平臺上填報,待審核驗收後把原證照拿到局裏更換即可。快速地解決了我們的問題。”
周錦雲表示,智慧化監管平臺交互聯動,對經營主體進行24小時實時、全時遠端監管,通過風險預警,執法監管人員能在第一時間提醒、督促經營主體進行整改,或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實現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風險隱患的目標。既為監管人員服務,也為市場經營主體和社會大眾服務;既實現了降低市場監管成本,也提升了執法監管服務效能。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