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普洱:提升“治水管河”水準 擦亮“美麗河湖”底色

時間:2023-03-22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徐瑞

是什麼點綴了茶城的春色?清澈的思茅河,倒映著藍天白雲,河堤兩邊柳樹成蔭,到處可見鮮花綠草、聽到鳥兒歡歌,讓人心情舒暢。一河清水見證生態水環境之變,思茅河的蝶變是雲南省普洱市以水環境綜合治理為突破口,提升生態水環境品質的一個縮影。

比清水綠岸、美景綿延的春色更讓人欣喜的是:2022年普洱市34個地表水環境監測斷面(點位)水質優良率達97.1%,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思茅河水質實現脫劣,“思茅河—蓮花鄉”國控斷面自2018年以來水質類別長期為劣V類的狀況得到根本扭轉……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普洱市各級各部門通力協作,河(湖)長制工作特色亮點紛呈,河湖保護治理取得積極成效。

黨建+河(湖)長制 從“有名有責”到“有能有效”

河湖是最重要的水資源,是城市的血脈、發展的資源。普洱市強化黨建引領,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在河湖保護治理中的戰鬥堡壘作用,組織動員廣大黨員群眾廣泛參與治河湖、護河湖、清河湖行動,形成全域治理、全民參與的保護治理工作格局。

普洱市結合實際,印發《普洱市“黨建+河(湖)長制”工作方案》,健全“黨建+河(湖)長制”工作體系,開展跨界河湖黨組織聯建工作,市水務局、思茅區和景洪市河長制辦公室建立黨建聯盟,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成立頭道河“黨建+河(湖)長”聯合黨支部,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成立全省第一家掛牌“黨建+河(湖)長制”聯絡辦公室,不斷夯實“黨建+河(湖)長制”,助力河湖保護治理。

“通過參與主題黨日,我了解了很多關於河湖保護的知識,作為一名黨員,我要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積極引導群眾參與到河湖治理行動中來。”西盟佤族自治縣動梭鎮動梭村村民歐窩嫩説。

西盟縣始終堅持以黨建為引領,引導黨員幹部和廣大群眾參與到河湖保護工作中,形成“黨建引領、黨員示範、群眾參與”的強大合力,構建“共建共治共用”的河流治理新格局。自2017年開展河(湖)長制工作以來,西盟縣連續四年在全市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縣域內各條河流成為造福一方群眾的“幸福河”。

山青水長,河長護航。2022年,普洱市高位推進河(湖)長制工作,進一步織密責任網路,全市設立各級河(湖)長4615名,開展巡查14.08萬次,發現並整改問題1854個。進一步壓實督察工作,開展各類督察1971次,發現並督促整改問題626個。進一步強化“河(湖)長+檢察長”“河(湖)長+警長”“河(湖)長+校長”“河(湖)長+水質監測”等協作機制,不斷增強河湖保護合力,河(湖)長制工作實現從“有名有責”到“有能有效”轉變。

源頭治理+綜合治理 從“治標”到“治本”

思茅河是思茅城區唯一一條貫穿南北、連接“五湖九河”的排水通道,也被譽為思茅人的“母親河”。2018年以來,思茅河一度污染十分嚴重,成了讓人“聞風而逃”的“臭水河”。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生態環境廳的大力支援幫助下,普洱市按照全省劣V類水質斷面“清零”攻堅集中行動要求,堅決扛起思茅河治理的政治責任,真抓實幹,以嚴的作風、拼的幹勁和實的舉措,舉全市之力,推進蓮花鄉斷面脫劣攻堅行動。

普洱市以實現思茅河“長治久清、人水和諧”為目標,從“治標”向“治本”轉變,持續推進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建立健全“一個體系指揮+一張藍圖作戰+一支隊伍實幹”的“三個一”組織保障體系,按照“排除外水、雨污分流、污澇同治”的工作思路,找準問題精準施策,壓緊壓實各方責任,深入推進蓮花鄉斷面脫劣攻堅行動。思茅河水質持續改善,2022年蓮花鄉斷面全年均值評價水質為Ⅴ類,下半年均值評價水質為IV類,“思茅河—蓮花鄉”國控斷面自2018年以來水質類別長期為劣V類的狀況得到根本扭轉。

“過去,這條河兩岸雜草叢生,水質也不好,很遠就能聞到臭味。這幾年黨委、政府進行了思茅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和基礎設施改造擴建,河水變清了,環境變好了,在這裡散步心情也舒暢了。”在思茅河棧道散步的市民王丕海欣慰地説。

長治長效,民心所盼。思茅河水質實現脫劣是普洱市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的一個縮影。2022年,普洱市多舉措加強河湖水環境治理,持續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實現李仙江流域電站庫區養殖網箱清“零”,拆除養殖網箱108畝,累計建成省級美麗河湖24個、市級美麗河湖131個,全市河湖水環境治理實現從“治標”到“治本”的轉變。

法治+整治 從“傳統保護”到“文明法治”

河湖管理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內容。2023年1月1日起,《普洱市思茅城區河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是普洱市第一部關於城區河道保護治理的地方性法規,實現河道管理經費保障入法、河(湖)長制入法、依法嚴格管控河道管理範圍入法、生態流量保障入法、雨污分流建設管理入法、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標準入法、城市綜合執法入法、河湖“清四亂”入法“八個入法”,標誌著普洱市河湖保護治理迎來法治化新時代。

《條例》共二十一條,明確了主體責任,突出了河(湖)長製作用,對思茅城區河道整治與建設、管理與保護、河(湖)長制、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為思茅區全面落實河(湖)長制、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護河道生態環境,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為全面推進依法管水治水,思茅區人民政府作為屬地一級政府認真抓好《條例》的貫徹實施。一方面,多渠道開展《條例》的學習宣傳,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條例》的知曉率,並將《條例》融入居民公約,有效動員群眾參與到思茅河保護中來,變“要我護”為“我要護”;另一方面,認真履行好《條例》賦予的行政管理職責及法定義務,做好思茅城區河道管理保護的相關工作。同時,進一步加大對違反《條例》中禁止行為的執法力度,做到精準執法,切實維護《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河(湖)管理實現從“傳統保護”到“文明法治”轉變。

美麗河湖,幸福你我。近年來,普洱市河(湖)長制實現從“有名有責”到“有能有效”,河湖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河湖管理保護也實現長效化、法治化,河湖水質、水環境、水生態持續改善,“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目標正逐步實現。(徐瑞/文 胡雪英/圖 普洱日報供稿)

(責任編輯:黃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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