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法院:“四個著力”打造“共用法庭” 奏響“四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新樂章

時間:2023-03-13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羅旋 龍清清

“共用法庭”發端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的上田“微法庭”,作為架構在數字空間、虛擬在群眾身邊的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一項創新工作機制。2022年以來,雲南省紅河州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紅河實際,認真繪藍圖、定目標、出考題、找答案,在全省率先推進“共用法庭”建設工作,將司法服務的載體和觸角延伸至最基層,助力健全“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相融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奏響了“四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新樂章。

著力深化多元協作 確保工作推進有序有力

積極主動向黨委作好請示和彙報,緊緊依靠黨委領導,全方位聚焦基層社會治理難點痛點,圍繞“共用法庭”建設統籌各方力量,取得司法、勞動、工青婦等各相關部門的支援配合,並向行業協會、企業工會等組織不斷延伸,協調各基層治理單位組織人員以調解員、聯絡員、法律顧問等身份入駐“共用法庭”調解平臺。經不懈努力,“共同發力、共建共用”的理念在各參與部門間牢固樹立,逐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法院主推、各相關部門支援配合、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共用法庭”建設工作大格局。

著力擴大法庭覆蓋 確保司法服務觸手可及

以“不增編、不建房、快落實、廣覆蓋”為原則,因地制宜依託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行業組織現有硬體設施,以“一根網線、一塊顯示屏”為標準,打破以往人民法院參與基層治理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配置入駐各地區及行業組織。2022年7月19日,紅河州首個“共用法庭”在元陽縣新街鎮全福莊村合拉調解室建成並投入使用,目前全州已建成“共用法庭”136個,其中,蒙自市、紅河縣實現街道、鄉鎮全覆蓋。“共用法庭”的“遍地開花”,有效解決了全州法院26個人民法庭總體數量較少、服務半徑偏大的問題,推進“網格法官”“鄉村e法官”融入“共用法庭”建設,讓廣大群眾在家門口即可獲得網上立案、線上調解、線上訴訟、法律諮詢等優質高效、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務,實現了“群眾少跑腿、數據多跑路”。

著力建好解紛平臺 確保糾紛化解實質、高效

通過數字化加持,健全線上解紛系統;通過機制重塑,構建“一站式”解紛鏈條;通過整合力量,打造線下調解團隊,推動基層矛盾糾紛應收盡收、精準分流、妥善處置,持續深化訴源治理。工作開展中,各地“共用法庭”結合本地實際,廣泛匯聚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及基層幹部、網格員等解紛力量,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共用法庭”解紛機制。其中,元陽法院探索運用“1+1+1+1+N”(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若干調解員)的模式聯合調處、分級化解疑難複雜糾紛,並建立“法官+林長、河長、溝長”的生態司法靠前服務機制,為哈尼梯田保護利用注入司法“活水”;彌勒法院選取金融機構辦公場所作為駐點成立金融共用法庭,深入開展涉金融糾紛線上調解工作,清收不良貸款70余萬元;蒙自法院全力打造“石榴雲共用法庭”品牌,通過15個“石榴雲共用法庭”實現全市5個街道、8個鄉鎮全覆蓋,共化解糾紛346件。

著力延伸普法效能 確保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推動“局部”精準普法向“全域”普法強基延伸,將遍佈全州的“共用法庭”打造成為接地氣的法治宣傳陣地。工作開展中,各地“共用法庭”用好“一根線”,通過數據線使人民法院與基層群眾心連心,實現案例答疑、法條闡釋等功能,推動形成行止有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社會氛圍;用活“一塊屏”,通過開展典型案例發佈、庭審直播觀摩、反詐宣傳等活動,讓基層群眾直觀地接受法治教育、強化法律意識,全力使法治精神的種子在基層土壤中孕育、開花、結果。

道阻且長,行則將至。從理念昇華,到制度建設,再到實踐檢驗,紅河州法院將“共用”理念與司法服務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條以機制創新助力基層社會治理的符合紅河實際的高品質發展之路。下一步工作中,紅河州法院將把“共用法庭”建設工作與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提質增效創一流”活動有機結合,不斷提升“共用法庭”服務效能,並積極探索設立涵蓋金融、道交、家事、旅遊等專項領域糾紛化解的特設“共用法庭”,以一體化、均衡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務進一步助力健全“四治融合”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讓基層群眾切身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羅旋 龍清清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黃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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