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進入高火險期 森林草原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時間:2023-02-24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張麗君

2月24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新聞發佈會。會上發佈,3月1日至5月31日為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險期,防滅火形勢嚴峻,高火險期內,森林草原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雲南95%的縣(市、區)屬於森林火災高危區和高風險區,總體來看,本輪防期,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形勢較往年更加嚴峻複雜。”雲南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雲南省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書記、局長萬勇會上表示,當前,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險呈持續發展並迅速擴大態勢,近一半的縣市區出現3級森林火險天氣,三分之一的縣(市、區)出現4級火險等級。據氣象部門預測,到4月底前,雲南省大部分地區,特別是滇東北、滇中、滇西北、滇西地區氣象乾旱還將持續,滇西北、滇中北部森林火險仍將處於較高等級,森林草原防滅火面臨異常嚴峻挑戰。

《雲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下稱“防火命令”)于2月19日正式發佈,防火命令確定3月1日至5月31日為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險期。明確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轄區實際,調整防火期、高火險期,並向社會公佈。

防火命令要求,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出入口設立檢查站點,設置防火警示牌和“防火碼”;森林草原防火區禁止吸煙、燒紙、燒香、點燭、燒蜂、燒山狩獵、火把照明、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垃圾、戶外露營用火等非生産性用火;農林牧生産、焚燒疫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作業、爆破等確需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用火申請,並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防火命令明確,高火險期內,森林草原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進出森林草原防火區的人員和車輛,應當依法接受防火檢查並掃碼登記,嚴禁攜帶火源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等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

防火命令同時明確,凡違反以上規定,由縣級林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涉及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規依紀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2022年,雲南省發生森林火災16起,取得雲南有火災記錄以來最好成績,得到國務院表揚。今年雲南將合力打贏春季森林草原防滅火攻堅戰,堅決守護好雲南綠水青山。(張麗君)

(責任編輯:黃俊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