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琨:從警三十載 初心一如來時路

時間:2021-06-17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佚名

竇琨是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法制大隊的一名民警,加入公安隊伍已經有31個年頭了。從警以來,他榮獲個人三等功4次,優秀公務員14次,個人嘉獎12次;五華分局十佳民警1次,十佳破案能手一次。

竇琨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法律素養,理想信念堅定,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時刻用最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具有牢固的為人民服務宗旨意識,能夠自覺維護人民警察的形象。他始終做到堅定不移地貫徹上級指示精神,把本職工作擺在第一位,講大局,顧集體,能正確處理暫時利益與長遠利益、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係,緊緊圍繞全局開展工作。

刻苦鑽研,業務精益求精

在繁忙的工作之餘,竇琨總是擠出時間,儘量更多的學習一些法律、業務知識和有關的法律法規,儘快掌握、不斷充實、完善更新,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業務素質,避免出現偏差和錯誤,能在幫助民警執法辦案中取到指導作用,為分局一線辦案民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且儘自己的所能為辦案民警排憂解難,為服務群眾,打擊犯罪,依法辦案起到了積極作用。

竇琨深入執法一線,強化對一線辦案部門執法辦案工作的幫助、指導,始終認真落實法制室深入一線開展服務的工作要求,定期到自己負責對口的派出所進行走訪了解,就行政案件辦理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給予解決幫助的同時,注意收集整理,分門別類的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將意見向法制室領導彙報,經過討論後擬定相應的解決方法,為一線執法提供針對性較強的指導意見。

在執法辦案和辦理訴訟、復議案件工作中,竇琨注重社會、法律效果的有力結合,使每一起訴訟、復議的案件都得到了圓滿的處置,經他審批的行政案件無一件提起復議或訴訟,經他辦理的行政復議及訴訟案件無一件撤銷。

攻堅克難,創新開展法制工作

竇琨在負責審核行政案件的同時,還兼顧負責分局復議、應訴工作。為認真落實好該項工作,堅持開展自學,多方查閱資料,主動與同事進行討論研究的同時,還主動與上級公安機關、法院取得聯繫,交流情況,及時掌握相關情況資訊,確保了分局復議、應訴工作的順利開展。

竇琨將復議應訴工作作為推動公安機關法治公安建設的重要環節和有力抓手,牢牢把握行政復議改革的契機,做足應對準備,深化制度執行,創新結果運用方式,推進源頭整改,有效化解執法問題風險。

竇琨負責組織辦理行政復議、訴訟案件,並對行政復議、訴訟案件進行整體評查、糾錯、通報工作。對有指導性意義的行政復議、訴訟案件歸納總結,定期發佈指引、撰寫刊物,總結經驗亮點。並在嚴格落實公安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同時,創新建立了辦案單位主要領導、經辦民警作為被告出庭應訴制度,明確局領導、辦案單位主要領導和經辦民警出庭責任、法制庭前組織責任,同步壓實辦案單位主要領導和經辦民警主體責任,對案件材料清楚、對當事人當面溝通、對矛盾點前置説理,形成“領導重視、上下協同、責任共擔”的強力推動氛圍。嚴格落實“所隊跟進、法制指導、專人溝通”的防範機制,做到防風險于訴前、化矛盾於事中,將發生訴訟的風險遏制在苗頭,全面維護了公安執法公信力,提升執法辦案能力水準。

作為分局法制部門,法制大隊還肩負著法制宣傳、處突備勤等工作,為確保法制大隊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竇琨主動肩負起了處置突發事件法制宣傳工作。處置突發事件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為此每當需要法制大隊參加處置時,總是主動參加,不斷在實戰中提升自己。

竇琨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任勞任怨,用心血和汗水維護著轄區社會治安穩定,以個人實際行動書寫著不平凡的人生軌跡,贏得了同事和人民群眾的讚譽。(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供稿)

(責任編輯:黃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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