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證應成外賣人員標配
發佈時間: 2018-07-05 09:06:44 |來源:法制日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現在,點外賣已經成為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的重要飲食方式。然而,外賣配送過程是否安全,外賣小哥是否持有健康證,很多消費者並不知情。7月3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駱文智帶隊上線廣東“民聲熱線”時表示,從去年的整治情況看,仍有相當部分外賣小哥沒有取得健康證明,今年將對這一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整治(7月4日《資訊時報》)。
在去年廣東開展的網路訂餐專項整治行動中,外賣人員健康證明持證率達到91%。也就是説,10個外賣小哥裏面,大概有1個沒有健康證。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産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一些外賣人員沒有取得健康證明,不僅涉嫌違法,而且也給外賣食品安全帶來重大隱患。
這一現象折射出外賣平臺的責任缺位。“民聲熱線”記者通過網路向6個不同企業應聘外賣市場兩巨頭平臺的配送員進行調查,發現只有半數企業明確要求入職需辦理健康證,一家企業表示公司可以辦理健康證,一家明確表示不需健康證即可上崗,還有1家在記者反覆詢問後才想起要求應聘者身體健康。儘管去年4月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取消了健康證體檢收費,實行免費辦理,但如果一些平臺沒有硬性要求,應聘者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難免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會趁虛而入。
目前,送餐人員主要由三部分組成:一類是平臺自建的送餐員;一類是委託第三方物流的配送員;還有一類是眾包,即社會人員通過註冊加入外賣送餐隊伍。其中,第三類情況對健康證明落實得最差。此前,有媒體記者進行過體驗,下載相關APP後,輸入手機號、姓名、身份證,最快僅需幾分鐘,即可成為外賣配送員,無需驗證健康證明。眾包配送模式本身無可厚非,不但有助於外賣市場規模擴充,保障外賣及時配送至訂餐者手中,也給社會人員提供了靈活就業機會,工作時間自由,可服務平臺也多。
不過,平臺在推行眾包配送的同時,不能把自身的管理責任也一起“包”出去。誠然,與各平臺專職配送隊伍不同,眾包配送的配送員與所在平臺關係鬆散,更像是一支支遊擊隊伍,有著較大的管理難度。但越難管理越要管好,“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在這個問題上外賣平臺沒有推卸責任的理由。
對此,有關部門在專項整治中,要著重強化落實外賣平臺的主體責任。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産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産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要加強執法檢查落實相應罰則,讓持健康證送外賣成為剛性約束,打消外賣平臺的僥倖心理。同時,食藥監部門不妨建立“守法經營紅黑榜”,定期公佈外賣平臺落實健康證明等相關制度情況,倒逼平臺履職盡責。此外,疾控部門也可探索健康證明資訊共用,便於外賣平臺對於應聘者健康證進行查驗審核,防止弄虛作假。(張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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