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淩限時上報一舉多得

發佈時間: 2018-07-05 09:01:45 |來源:法制日報 | 作者:張海英 |責任編輯: 孟君君

 

記者7月3日了解到,截至6月底,北京東城、海淀、豐臺、石景山、通州、延慶等多區的區級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已經出爐,部分區還公佈該區中小學校園欺淩防治、舉報聯繫電話。其中東城區明確規定,如發生欺淩事件,各校應在10分鐘內口頭上報(7月4日《北京青年報》)。

為落實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方案》,今年各地紛紛出臺地方實施方案。觀察北京各區的舉措有不少看點,如延慶區要求各校實施學生在校“無縫隙監管”行動計劃,東城區規定校園欺淩須10分鐘內限時上報,這些舉措對於預防和解決校園欺淩事件都有積極意義。

尤其是“10分鐘內上報”讓人眼睛一亮。東城區在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如發生欺淩事件,各校應在10分鐘內口頭向教工委辦公室、教委辦公室、德育科、保衛科彙報情況,兩小時內遞交詳細文字材料並隨時彙報工作進展。這樣的規定毫無疑問有利於高效應對和解決校園欺淩事件。

具體來説,限時上報首先有利於教育主管部門第一時間知曉校園欺淩事件發生,從而為其及時介入創造了有利條件。過去一些地方學校發生校園欺淩事件後,由於沒有限時上報的規定,教育部門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情況,既不能及時指導學校查處,也不能及時介入調查,就會影響應對的效率。

其次,對涉事學校來説,限時上報能得到教育部門在事件調查處置等方面的指導和監督,從而避免事態擴大。同時,規定10分鐘內必須上報,還能防止某些學校掩飾校園欺淩事件,即不給學校考慮掩飾或者大事化小的時間。正如此前內蒙古某校就把校園欺淩事件稱為“玩耍打鬧”。

其三,限時上報有利於及時保護學生的權益。學校10分鐘內上報後,教育部門就能第一時間採取相關的應對措施,學校在教育部門指導下也能及時採取正確的措施處置欺淩事件,那麼就能讓被欺淩者得到及時有效的幫助,避免遭遇“二次傷害”。也就是説,學校上報越及時,越有利於事件處置。

在限時上報方面,海澱區也有這種共識,規定在30分鐘內口頭上報區教委,1小時內提交書面形式報告。不過,在時間要求上沒有東城區那麼高。當然,無論是10分鐘內上報還是30分鐘內上報,都比某些城市規定的及時上報更為具體,效果也會更好。

然而,即便是口頭上報,要想在10分鐘內高效率向教工委辦公室、教委辦公室、德育科、保衛科彙報情況,對涉事學校是一種考驗,如果由某一個人逐一向主管部門來彙報,恐怕來不及;如果彙報者表達能力不強,也有可能影響彙報效率。這就需要學校建立相應的彙報機制。

另外,還有一種可能是,學校上報校園欺淩事件時,相關主管部門的電話無人接聽或者電話佔線,也可能影響“10分鐘內上報”效果。所以,教育部門也要確保電話通暢、專人接聽。只有學校和教育部門之間高度配合,才能讓“10分鐘內上報”發揮出應有的效果。

圍繞校園欺淩,各級教育部門先後印發過不少通知、意見、方案,有一定治理效果,但此類事件仍不時發生,這既是因為校園欺淩原因較為複雜,也是因為治理措施還有待完善。顯然,“10分鐘內上報”是有益嘗試。除現有措施外,能否制定反校園暴力法或者校園安全法,也值得考慮。(張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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