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失信者受罰 讓守信者受益
發佈時間: 2018-07-03 09:29:00 |來源: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湖北黃石,法院為“老賴”定制專屬彩鈴,提醒來電者謹慎交往、督促還賬;福建羅源,一些影院在正片放映前,會播出一條包含“老賴”名單的特殊廣告;廣西興寧,地方法院通過短視頻平臺發佈“老賴”執行懸賞……最近一段時間,各地積極創新懲戒手段,曝光失信行為。“老賴”無處可藏,令百姓拍手稱快。
失信案例之所以備受社會關注,就是因為其蠶食的是整個社會的“誠信紅利”。編造虛假資訊、精心設置騙局,電信詐騙不僅給受害人帶來財産損失,也加劇了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寫明“限本人使用”的免費卡,被轉借多人,吃垮的不光是火鍋店,還有買賣間的信任;一年間換11家公司,11次仲裁索要加班費,“職場碰瓷”危害的不光是企業,還有勞資關係……大河奔流,信任就如同河床,一旦崩塌,正常的社會協作和社會公正都會因此失去依託。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守信不單是個人修養的證明書,也是社會運轉的潤滑劑。有學者説,信任是一個複雜社會的簡化機制。在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社會,人際交往既親密又清澈,社會治理既簡單又高效。而一旦假貨招搖過市,人們只能勞心費力地去學習如何識別真品;一次出爾反爾,“人格擔保”黯然失色,定金、抵押不斷加碼。失信行為,大大降低了人們的幸福感,也大大推升了社會正常運作的成本。特別是如果“守信者吃虧、失信者得益”的現象得不到糾正,失信成本保持低位,更會出現以狡詐為美德、以虛偽為能力的“誠信滑坡”“信用破産”,給法治、道德帶來整體衝擊。
對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既要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從國家發改委聯合鐵路民航部門,限制嚴重失信人乘坐飛機火車,讓失信者真正“寸步難行”,到文化和旅遊部要求逐步完善社會藝術水準考級誠信標準,推動藝術教育健康發展;從哈爾濱禁止失信開發建設單位招投標,到南京規定騙提公積金者5年內禁止貸款……各領域、各地區、各行業共同出擊,對失信個人、企業嚴肅處理、聯合懲戒,織密誠信建設的天羅地網,才能讓整個社會的運轉更高效也更和諧。
在失信者有“痛感”的同時,更要讓守信者得“甜頭”。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與市場機構互聯互通,提供優質商業、金融服務;稅務部門向A級納稅人提供綠色通道;企業平臺憑藉信用積分提供免押金騎車、辦簽證免酒店機票資訊等便利……政府推動、社會共建,讓無形的信用“變現”,本身就是一種激勵誠信的正面導向。無論是信用住宿、信用醫療,還是信用社交、信用租賃,都豐富了誠信社會的應用場景,也將形塑資訊社會的文明景象。
從2014年開始,“信用體系建設”已連續五年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日前,“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題宣傳活動啟動,將褒揚守信、聚焦問題。誠信建設,中央有堅定決心,百姓有熱切期盼。目前,全國法院累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逾1000萬人次,約250萬失信者已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有人説,“信用+”是下一個10年最大的商業紅利。其實,信用的黏合劑也理應成為社會發展的巨大紅利。褒獎每一次守信,懲戒每一次失信,效果是實實在在的,傳遞出的導向也至關重要:失信者的過錯,不能讓守信者承擔。讓失信者付出高價,讓守信者享受紅利,誠信才能成為最重要的社會資本。(石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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