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試卷也能“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發佈時間: 2018-06-27 09:21:50 |來源:新京報 | 作者:梅堂 |責任編輯: 孟君君

 

不能讓“純屬巧合”成為雷同卷的藉口,更不能讓“重新考試”掩蓋真相的缺席。

近日,據北京時間報道,武漢市東西湖區教師招聘考試中存在考試試題與預測卷試題雷同等問題,6月26日,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政府官網發佈了該考試的重考通告,稱經研究決定本次考試無效,並將於7月7日重新組織2018年聘用制教師招聘考試。

在考試重考的通告裏,東西湖區教育局負責人介紹,得到考生反映資訊後,第一時間成立工作專班,對此事進行詳細調查。經過核實,確認此次筆試綜合能力測試試卷中有40道題與某培訓機構衝刺預測試卷雷同,涉及分值60分,已影響到考試結果的公平公正。該負責人表示,重新組織考試是為了保證教師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公平性。

百分制試卷出現高達60分的雷同試題,雖然東西湖區教育局很快就做出了重新考試的通告,但其公告中,完美地避開了“哪個環節出錯導致出現雷同卷、”“是否有泄題的行為”、“是否有公務人員該對此負責”這些公眾所關心的問題。怪不得會有網友質疑道“沒有一點點犯錯的愧疚之情,反而是一身正氣地變裁判了。”

十年育樹,百年育人,中小學教育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作為教育的擺渡人,對教師素質的考核自然也應慎之又慎。如果真的有人通過培訓班泄題的“捷徑”走上了教師崗位,那他是否真的具備教書育人的基本素質,教育品質又該如何保證?

出現雷同卷,不僅損害了那些認真備考、付出較大時間成本的考生的切身利益,也損害了教育部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的權威性。雖然當地教育局決定重新考試,但是已經無法挽回雷同卷對此次考試公信力的損害,也無法消弭考生內心的憤怒和質疑。

同時,神通廣大的某培訓機構為何有如此高的“預測率”,真的是“巧合”就能解釋的嗎?他們與考試組織人員是否有利益輸送關係?目前,“第一時間成立工作專班”的東西湖區教育局並沒有任何解釋。

如果當地教育部門相關人員與培訓機關被證實有利益關係,相關人員和培訓機構都要被追究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八十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在考試結束前洩露、傳播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的,有違法所得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考試存在的意義不僅僅在於選拔人才,更在於其所持有的公平、公正和專業性對社會發展的正面導向作用。因此,在這起“雷同卷事件”中,不能讓“純屬巧合”成為雷同卷的藉口,更不能讓“重新考試”掩蓋真相的缺席,作為考試的組織者,東西湖區教育局顯然有責任調查清楚,給公眾一個解釋,也給考生一個慰藉。(梅堂 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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