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40天牢 “酒駕成本”振聾發聵

發佈時間: 2018-06-07 09:30:12 |來源:北京青年報 | 作者:張培元 |責任編輯: 孟君君

 

48歲的雜誌社總編輯志高(化名)因醉駕被判拘役四個月,在武漢江岸區看守所服刑期間,他寫下2000字的《現身説法悔過書》,希望用親身經歷和對此事的認知變化啟發更多人。他説:“我就喝了3杯白酒,換來4個月大牢,平均一杯白酒要坐40天牢,悲催!所以,警鐘要長鳴,且行且珍惜,一定時刻牢記並真正踐行‘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猛于虎,此等樸素道理誰都能懂。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酒駕近年來始終是公安交警部門重點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各種宣傳鋪天蓋地,專項執法行動和常態化執法密集展開,因酒駕被列入道路運輸“黑名單”乃至判刑、開除者大有人在,為何此頑癥依然難以根絕?答案很簡單,有人心存僥倖,有人並沒有算清風險賬、責任賬、法律賬、經濟賬。

身陷囹圄,方知自由珍貴。因醉駕被判拘役四個月的志高,以親身經歷和慘痛教訓來計算“酒駕成本”“醉駕成本”,點點滴滴都是懊悔。尤其是先後經歷了血檢、強制約束醒酒、醉駕中心立案辦案傳喚、看守所羈押、取保候審、檢察院傳喚公訴、法院傳喚審判等所有過程,每一個環節都在煎熬中等待,在忐忑中期盼。最終以失去自由的四個月時光兌付法律責任,原屬正常的生活軌跡因3杯白酒而偏離,本來幸福愜意的生活因3杯白酒而蒙塵,這種成本和代價也太過高昂了。

然而,這種演算法其實還不夠全面,酒駕不出事只能是僥倖,然而人生之路上不可能完完全全地被“幸運”塞滿。對於很多酒駕者而言,他們酒駕的理由,不外乎自己酒量大、喝幾杯沒事,或很可能不會有交警盤查、只要把車開到家就算萬事大吉,豈不知很多意外事故就萌發于這種矇混過關中。縱觀每一起因醉駕引發的車禍致死案例,杯酒下肚帶來的後果,不止是醉駕者受到法律追責,更有他人生命的凋零、一個乃至多個家庭的拆散。

一杯白酒40天牢,“酒駕成本”令人振聾發聵。但願更多地方的公安交警部門在反酒駕宣傳中,多引用這種特別演算法,以觸目驚心的教訓和字字戳心的警示,督促所有人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烙在心中。(張培元)


新聞熱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