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芝蘭之香方能掃“洗稿”之臭
發佈時間: 2018-05-30 09:18:49 |來源:光明日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近來,一些新媒體“洗稿”亂象引起公眾注意。有人預言“新媒體‘洗稿時代’將要來臨”,有人對此表達了深切擔憂,認為“洗稿”戕害了原創精神,也有人預言:“嚴格規範的時刻肯定會到來。”
“愛好由來落筆難,一詩千改始心安。”好文章是作者思想和智慧的結晶,它的背後是長期的積累、深入的思考,乃至嘔心瀝血的艱苦創作。而“洗稿”則不同,它只是對別人的原創內容進行竄改、刪減,使其看起來面目全非,但最有價值的部分其實還是抄襲的。不論把顛倒語句、變換段落、照搬邏輯等手段用得再“巧妙”,“洗稿”説到底還是一種抄襲。所謂的“高明”只不過是在更隱蔽的“偷盜竊取”中謀取更大利益,戕害原創力。令人憂心的是,很多人對抄襲的危害認識不足,寬容過度,特別是對一些新媒體格外容忍、見怪不怪,以致“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説法還有一定市場,甚至一些“洗稿工廠”“洗稿産業鏈”應運而生。
寫文章是繁重的腦力勞動,“偷盜竊取”不勞而獲,首先在道德上就應為人所不齒。更重要的是,小説、散文、時評等具有大眾傳播屬性的文章,與公眾有著普遍關聯——不論在哪個細分行業、從事哪個具體工種的人們,都會在日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中接觸到、使用到這些文章,並或多或少受其影響。因此,公開傳播的文章,原創權益能不能得到有力保護,檢驗著整個社會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成色,體現著社會對待原創的態度,具有導向性。再者説,一個國家如果連本國語言文字寫作的原創力都得不到保護,建立在此基礎上的整個民族的創造精神又何以歸依?
儘管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但著作權保護依然常常給人一種無力感。“倡導創新文化,強化智慧財産權創造、保護、運用”,首先應該從更有力保護著作權、保護寫作者的創造力著手,這是保護社會原創精神的重要基礎。尤其是在新媒體、自媒體環境下,複製粘貼、“洗稿”等行為更加肆意,亟須採取果斷措施防範和解決。有人説“新媒體野蠻生長的時期不可能長久,嚴格規範的時刻肯定會到來”,問題是具體由誰來嚴格規範,怎麼嚴格規範,何時到位,需要明確,不能止于“詛咒”式的預計,也不能單靠被侵權人的單方面努力。名家抱怨、大V互撕、公堂對簿的疲累背後,有多少寫作者吃啞巴虧,無奈嘆息,乃至悻悻離去。
古人云:“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根治抄襲亂象,需要法律和制度的發力,需要被抄襲者不再沉默,更有賴整個社會對著作權保護重要性認識的提高——抄襲看起來與受眾無礙,實際上折損的是優質作品創作的動力,折損的是社會的原創精神,損害的是公共利益。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只有在全社會營造起一種原創可貴、抄襲可恥,從善如流、疾惡如仇的清新氛圍,方能凝聚強大治理合力,聚“芝蘭之香”去“洗稿之臭”。(作者:李思輝,係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評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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