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我爸是我爸”:奇葩證明為何總出現

發佈時間: 2018-05-29 14:29:54 |來源:中國青年報 | 作者:土土絨 |責任編輯: 曹洋

 

據“江蘇新聞”微信公號日前消息,淮安一位市民錢先生遇到了“奇葩證明”的問題:證明“我爸是我爸”。錢先生打算將已經去世的父親的住房公積金取出來,住房公積金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提取他父親的公積金需要到公證處公證。淮安市公證處則要求錢先生開具多項證明,其中一項是父子關係的證明。這讓錢先生很難理解:“我有戶口本的話,完全可以證明我和他的父子關係,也可以證明我爺爺奶奶去世。”為了辦理這些證明,他跑遍了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區和派出所,但各個單位均無法給出他想要的證明材料。

這樣的新聞屢見報端,似乎已經稱不上“新聞”了。前段時間,廣東虎門某學校要求部分學生家長先開具親子鑒定證明才能入學。去年年底,南京某派出所開具了一份證明:××生活區201幢2單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單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證明。同時附言:“請相關部門多為老百姓考慮,不要讓老百姓跑來跑去耽誤時間。”

為什麼“奇葩證明”屢見不鮮,以至於成為難以治理的“頑疾”?

其實,“證明”本身並沒有錯,在現代公共生活中,為了規範人們的行為,確實需要用到各種證明來保證行為的合法合規。但在同時,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甚至沒法辦的“證明”也混雜其中,讓人們吃夠了苦頭。要求證明的機構只是張一張嘴,提供證明的個人卻可能跑斷了腿,甚至像錢先生這樣,跑斷腿還開不到需要的證明,那就真的悲催了。

“奇葩證明”無法根除,説到底,還是權力的傲慢性在作祟。一些機構部門手上有了一些權力,能影響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卻沒有把為老百姓服務放在心上,而只是想著自己方便。多要求一份證明,並不會增加自己的工作量,只是麻煩前來辦事的老百姓而已,有什麼要緊?但取消一份證明,卻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寧可多開證明吧!

以淮安市公證處為例,該處主任表示,未來,他們也將推行綠色繼承制度,簡化市民的辦事流程。可見,他們也認識到市民的辦事流程是繁瑣的,並且是可以簡化的。但是,在媒體報道之前,為什麼就不主動簡化呢?

簡政放權是一場自我革命,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一個小小的證明看似簡單,卻也需要有關部門勇於承擔責任,樂於為民服務。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妨積極發揮自下而上的力量,暢通百姓投訴渠道,鼓勵百姓監督工作,對於人民滿意程度低的單位、部門,切實進行懲戒並及時公之於眾。如此,才能將“奇葩證明”扼殺在萌芽狀態。 (土土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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