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武校打個廣告 少林武術的招牌塌不下來
發佈時間: 2018-05-09 09:52:26 |來源:中國青年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江蘇省宿遷市一武校創始人兼校長彭飛龍,收到了一張在他看來“非常莫名其妙”的函告,這份來自高速公路公司的函告稱,該校在河南鄭少高速登封口買的兩個廣告位,因“廣告內容引發的社會輿論給登封市造成嚴重負面影響”,要求3日內拆除。此前,微信公眾號“登封論壇”發文稱:“江蘇武校竟來我大少林腳下招生?”該文閱讀量目前已破萬,有網友留言稱,“鄭少高速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
這事其實並不複雜,説大不大、説小不小,無非是外地一家武校到少林地盤上招生並引起激烈反彈罷了。“竟來我大少林腳下招生”,言下之意,外地耍槍弄棒的人竟敢跑到“武林至尊”的少林來搶生意,簡直就是不識相、不懂事。事關顏面與生意,是可忍孰不可忍,必欲去之而後快——類似的戲碼,在看多了武林故事的人看來,似乎確實是一個事。
沒準兒有人還會想,你一個江蘇宿遷的武術學校,之所以到登封打廣告,本身就是在沽名釣譽,是千里迢迢跑來蹭少林寺熱點的。無論當地寬容還是不寬容,都會産生廣告效應,都是贏家。事實上,這一次事情一齣來,宿遷這家武校已經獲得了曝光度,至少從商業行銷的角度看,不算失敗。
不過,儘管這些“算計”並非完全不可理解,但隨意解除合同、輕率驅逐客戶,顯然值得商榷。
廣告主為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發佈的廣告是不是合適、有無負面影響,只能依法裁定。廣告主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則負責監督管理。現在江蘇武校的廣告被撤,卻是由河南和鼎高速鄭州少新分公司發佈的指令,這必然面臨一個發佈主體是否合適的問題。且不説該公司是不是具備判斷能力,即便有這樣的能力,也無權作出撤掉廣告位的裁定。
此外,函告所謂“嚴重負面影響”的表述,也未免含糊。一般而言,“負面影響”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實際造成以及預期産生的經濟損失,比如當地習武之人的流失等等;一是聲譽上的損失,比如少林武術的名聲因為人家“打到府來”而受到損害等等。至少從目前看,很難有證據認定江蘇武校的到來已經讓登封遭到損害。恰恰相反,外地武校之所以看上登封,並花費不菲來此打廣告,何嘗不能説明登封在武林江湖中的地位確實舉足輕重?
即便從經濟的角度看,也是人至、財聚才可能生意興隆。人家外地人願意來河南登封,當地盡可以採取嚴格的準入制度加以規範,但所有的措施都要符合法律規範。一家武校打個廣告,天塌不下來,何以如此神經過敏,反應激烈,甚至直接把人家趕跑呢?
習武之事,與其他任何技術性學習一樣,惟有碰撞、對峙、交流、互動,才有可能進步。如果總是習慣於閉門自守,吃獨門生意,即便這生意暫時還好,也註定難以持久。 (斯遠)
相關新聞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