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面前沒有強弱之分

發佈時間: 2018-04-17 09:55:45 |來源:法制日報 | 作者:苑廣闊 |責任編輯: 孟君君

 

作為非機動車駕駛人,不能在現實生活中把弱勢當成自己的護身符,而不把交通法規和交通文明放在眼裏,在馬路上橫衝直撞

“交警同志,這種情況下對方一點責任都沒有嗎?”近日,一則視頻在網路上走紅,視頻中面對交警的定責,一男子一遍一遍地追問。記者了解到,這則視頻來自3月31日在浙江省金華金東區康濟南街與丹溪東路交叉口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電動車自南往北闖紅燈進入路口後,與自西向東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電動車駕駛人章某受傷。最後交警給出的認定是電動車駕駛人負全責(4月16日中國新聞網)。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交警根據事故的事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最終作出了電動車負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的認定。對於這樣的責任認定,不但電動車駕駛人一方難以理解,就是一些普通網友,也覺得難以理解。因為在他們看來,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在和機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中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同時騎電動車的人還倒地受傷了,怎麼被判定要負事故全部責任呢?這樣一來,電動車一方不但無法從機動車一方得到任何賠償,造成機動車損壞的,還要承擔對方修車的賠償責任。

通過這件事,其實暴露出當前社會一個非常普遍的問題,那就是包括自行車、電動車在內的非機動車駕駛人仗著自己弱者的身份,在馬路上屢屢交通違法、不文明行駛而造成交通事故。而一旦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很多非機動車駕駛人也不管自己有沒有交通違法,佔不佔理,就以自己弱勢身份向對方進行索賠,有些機動車駕駛人對國家法律法規缺乏了解,也糊裏糊塗地向對方作出了賠償,結果客觀上進一步助長了非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不文明駕駛的現象,成為事實上的弱者作惡。

正如有些網友所説,機動車是“鐵包肉”,非機動車是“肉包鐵”,所以雙方一旦發生剮蹭、碰撞等交通事故,客觀上非機動車確實處於弱勢一方的境地。為此,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交通事故賠償規定中,已經對非機動車和行人有所傾斜。比如機動車有責任的,在交強險範圍內就要全賠。而超出的部分,如同等責任,機動車一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是60%,非機動車為40%。這體現了法律對弱勢一方的照顧,體現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然而,作為非機動車駕駛人,不能在現實生活中把弱勢當成自己的護身符,而不把交通法規和交通文明放在眼裏,在馬路上橫衝直撞,然後發生交通事故以後就以弱勢身份來尋求免責。實踐證明,這樣的想法是大錯特錯的,不但會把自己置於危險境地,也會對其他車輛、行人的安全帶來極大威脅。而現在交警的執法標準也越來越嚴格,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這種如意算盤也多數落空,這有利於遏制“弱者作惡”現象。

作為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定要吸取教訓,拋棄弱者心態,遵守交通法規、守護交通文明才是正道和王道。(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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