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訂垃圾短信豈能流於形式
發佈時間: 2018-04-17 09:52:17 |來源:法制日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這種垃圾短信是一種不守信用、不守規則的不良行為,既對用戶選擇權構成損害,也對市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收到垃圾短信,按照短信提示的“退訂回T”“回復TD退訂”等指令,竟然沒用?今年1月底,成都市民阿琳在樓下的“咖啡零點吧”自助機上買了一杯飲品,此後手機便不斷收到“咖啡零點吧”發來的推銷短信。阿琳按照短信提示回復“T”退訂,令她沒想到的是,推銷短信不僅沒被終止,推送的頻率反而增高了(4月16日《南國都市報》)。
對於“退訂回T”垃圾短信反而越多,筆者也深有體會,這種退訂既是商家規避監管的一種手段,也是進一步騷擾用戶的一種線索,因為退訂意味著此用戶是活躍用戶,垃圾短信屬於有效發送。再加上垃圾短信發送成本極低,商家獲益卻較高,所以,對垃圾短信治理多年效果有限。
儘管有機構不久前發佈的《2017年中國手機安全狀況報告》顯示,近年來,垃圾短信數量整體呈現快速下降的趨勢,已從2012年的七百多億條,下降到2017年的不到百億條,但每年近百億條垃圾短信仍是一個天文數字,廣大手機用戶飽受垃圾短信騷擾的問題仍未真正解決。
而垃圾短信難治的原因之一就是商家打擦邊球,一方面,以“退訂回T”來糊弄監管者。根據2015年工信部發佈的《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未經用戶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其發送商業短資訊。商家發送的短信中出現“退訂回T”,給監管者的印像是選擇權在用戶,實為假像。
另一方面,商家以“退訂回T”來欺騙用戶。很多用戶以為,“退訂回T”就能謝絕垃圾短信,但花費時間、付出成本之後,非但沒有效果,反而垃圾短信更瘋狂。所以,這種垃圾短信是一種不守信用、不守規則的不良行為,既對用戶選擇權構成損害,也對市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要想深入治理垃圾短信,必須整治商家的這種不良行為。這種“退訂回T無用”是發送短信的商家或者平臺所為,所以,治理這種不良行為的重點就是治理違規商家。有關方面應當依據《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嚴肅查處規避監管的商家。
問題在於,查處違規行為往往是“民不舉,官不究”。所以,一方面,需要用戶積極舉報垃圾短信,為監管部門提供線索和證據;另一方面,也需要監管者主動作為,恐怕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也經常會收到垃圾短信。只有用戶和監管者主動而為,密切互動,才能有效打擊垃圾短信。
同時,有關方面應當監督電信運營商積極履行責任。媒體已經多次指出,運營商的縱容造成了垃圾短信的氾濫,甚至有的運營商直接參與到垃圾短信的利益與生産流程中。只有斬斷運營商與垃圾短信之間的利益聯繫,垃圾短信總量才有望大大減少。
此外,需要用戶和有關方面強化個人資訊保護,從源頭上避免垃圾短信精準發送。而且,用戶也不應怕麻煩,要利用手機安全軟體拒絕垃圾短信。只有形成齊抓共管、多方共治的治理局面,我們才能有效壓縮垃圾短信生長空間。但目前垃圾短信仍處於野蠻生長態勢。
有專家建議,不回復或者將對方號碼加入手機黑名單。這的確有利於減少垃圾短信對用戶的影響。但這僅是一種防守手段,並不能完全杜絕垃圾短信的侵入,在積極防守的同時,還需主動進攻。比如,用戶積極舉報垃圾短信,有關方面主動治理,這樣效果才更好。(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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