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更好的隱私保護
發佈時間: 2018-04-17 09:41:39 |來源:南方日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朋友圈成為了個人資訊洩露的重災區。最近有媒體報道,朋友圈曬出的個人資訊,很可能被私下收集,5-10元即可交易,然後被應用到網路徵婚、醫美宣傳等行業,被不法分子用來進行社交詐騙。甚至,朋友圈的集讚換獎、幫忙砍價、拼團購物等,也有可能是竊取個人資訊的騙局。
一句話,朋友圈已無隱私。這既是因為社交軟體成了工作標配,人們平時要加些不怎麼熟悉的朋友,導致朋友圈遠沒自己所想的那麼私密;另一方面,有時候幫朋友投票、砍價,掃描二維碼獲取話費,轉發某個廣告領取紅包,點讚領取禮物等,也會被變相“搜刮”到家庭住址、消費習慣、收入等個人資訊。相比前者,後者更加不可控,也更加可怕,因為它直接涉及社交軟體在隱私方面的獲取機制。我們不少人都曾遇到這樣的狀況,一款“圍住神經貓”的遊戲突然間流行起來,毫無科學根據的“你是左腦還是右腦”佔據了朋友圈半壁江山,甚至隔三差五我們就能看見各種“性格測試”“運氣抽籤”“抽獎遊戲”,它們大都是隨機答案,卻都要索取授權,這會不會威脅到資訊的安全性呢?
就某些社交軟體的回應,對第三方的授權僅包括頭像、昵稱等非敏感資訊,並不需要擔心,然而,這並不代表索取授權就是一件正確的行為。最近被稱為“史上最大隱私洩露事件”的臉書,就栽在了這上面。該軟體授權了一款性格測試應用,被大約30萬人安裝了,然後他們的社交關係資訊和個人資訊就被A獲取了。就這點來説,我們授權一個應用時到底有沒有可能被竊取數據,是值得警惕的。不久前,有人公開説“中國人願意用隱私獲取便利”,大概無意中透露了這種可能性。許多社交軟體和電商是合作關係,雖然都對用戶宣稱數據安全,但在點擊授權的一剎那,用戶很難搞清楚發生了什麼。更甚者,現在很多軟體都毫無理由地索取手機許可權,雖然你很難明白這樣做的依據,但這的確是時下網際網路的某種風氣。
歸根結底,這是用戶在隱私條款中的弱勢地位決定的。一個考慮週全的隱私條款,會最大程度體現對用戶的尊重,不僅給予用戶“被遺忘權”,還採用明確的增強式告知,強制隱私條款每部分附加相應具體的場景描述,對採用的技術手段進行説明,一目了然,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但我們看到的大多是大綱式的説明,甚至很多沒有説明。去年,有媒體對50家網際網路企業發起調查,結果只有30家制定獨立隱私政策,18家關於隱私保護的內容存在於用戶協議中,2家完全沒有關於隱私的聲明。條款如此含糊,原因就在於很多企業片面強調“規模增長”,而忽略了用戶的隱私需求。近段時間以來,“大數據殺熟”的負面新聞比較集中,就是因為大部分用戶開始意識到了這個事實,也渴望更好的隱私保護機制。
保護隱私最有力的手段就是法律。然而目前頒行的《網路安全法》及“兩高”對個人資訊的司法解釋,只規定了買賣個人資訊可入刑,沒有明確怎麼收集、怎麼利用這類隱私條款應該涉及的規範。這是因為它不像直接交易那樣,有顯著的危害性和強烈的識別性,因此一些網際網路企業才更加有恃無恐。僅就這點而言,旨在全面保護隱私的個人資訊保護法是不能缺位的。(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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