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第三方賬戶,為共用經濟押金産權兜底

發佈時間: 2018-04-04 14:56:50 |來源:新京報 | 作者:匡賢明 |責任編輯: 孟君君

 

前段時間,共用單車押金問題再次被關注,多家共用單車企業由於存在拖欠押金問題被點名。據曝光的數據顯示,近兩年共用單車瘋狂擴張,70多家共用單車平台中有34家倒閉,中消協收到眾多消費者投訴,並留下了超過10億元的押金退還難問題,僅對酷騎單車的投訴就多達21萬次。

誠然,以數字經濟為代表的新經濟,已經在中國的高品質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僅以共用經濟為例,2017年我國共用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49205億元,比上年增長47.2%。

然而,在新經濟的發展中,也需要密切關注新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挑戰。比如,共用經濟在發展進程中,就面臨著押金問題。一些共用單車企業,由於經營不善,在退出市場的時候被發現挪用消費者押金。類似問題已經引起各方討論,有的學者提出“用信用來取代押金”的方式,監管部門也鼓勵走信用代押金的路子。

應當説,這個問題暴露出共用經濟中的産權問題,早解決比晚解決好,主動解決比被動解決好。無論是企業、消費者還是監管者,都需要在法律、制度與政策層面解決此類問題。

在法律層面上,需要明確規定:共用經濟的押金,所有權是歸於消費者的。押金實質是消費者向企業支付的一種預付款。在企業沒有提供相應服務之前,這個預付款的所有權是屬於消費者,並未發生所有權的變更,這一點在共用經濟發展中尤其需要明確。

如果共用經濟的企業進入破産程式,餘額押金在性質上不是企業的破産財産,而是企業應返回給消費者的債務;而且與其他債務有所不同,消費者的這個債權應具有優先償還權。

在技術上,應該改變現有的共用企業直接支配押金的情況。比如,可以借鑒支付寶的模式,設立共用經濟的第三方獨立存款賬戶,為共用企業與消費者提供獨立第三方結算服務。

如果共用經濟企業進入破産程式後,獨立賬戶就可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當然,押金在獨立賬戶中産生的利息收入,歸屬於消費者。一些共用經濟企業無償佔用消費者押金的利息收入,這一模式恐怕不能再持續下去。

在制度安排上,鼓勵並且支援信用取代押金的做法,擴大消費者的選擇權。這就需要在制度上加快建立全社會信用體系,並使之成為經濟發展的基礎制度。共用經濟發展有很多模式,我們要鼓勵這些模式競相發展,形成內在的競爭與約束。

新經濟的發展,會帶來很多過去沒有出現過的問題和挑戰。對此,我們無需過於緊張,既不能急於採取傳統監管方式,抑制新經濟的活力;同時也不能掉以輕心。而是需要密切觀察,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研究,通過協商、探索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由此將促進新經濟的健康發展,使之成為我國走向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動力。□匡賢明(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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