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婚”也要付出失信代價
發佈時間: 2018-04-04 08:54:12 |來源:新京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近日,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等31個政府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提出,要加大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這意味著,存在“假婚”行為的人將在應聘國家公職人員,出任金融機構高管以及申請貸款、補貼等方面受限制。
當前,一些人為了眼前利益,不惜在婚姻關係上弄虛作假。“假婚”不僅破壞了婚姻的嚴肅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社會秩序。
政府聯手打擊“假婚”,這的確是件好事,但如果不從根上治理“假婚”現象,有些人依然會想辦法鑽法律空子。“假婚”屢屢發生,一方面是限購、學區房、拆遷補助等政策有空子可鑽。另一方面也是迫於購房等無奈選擇。
當然,在利益面前,有些人難免失去理性,讓婚姻變成一樁樁買賣。這有違于社會公序良俗,也會讓有些人因此蒙受損失。因此,相關政府部門仍須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打擊“假婚”現象措施。同時,更要從根源上堵住製造“假婚”的渠道。
比如,北京出臺的“封堵假結婚新規”即明確指出,夫妻雙方購房時,無購房資質一方不能單獨署名,必須署夫妻雙方姓名。這就是説,如果通過“假結婚”獲得了購房資格,房産證也署了“假夫妻”兩人的姓名,房産就成了“假夫妻”的共同財産。“假夫妻”真離婚時則需面對財産分割難題。在一定程度上來説,這勢必能夠阻擋住“假婚”再發生。(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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