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善消費體驗為第一訴求

發佈時間: 2018-03-15 09:36:18 |來源:南方日報 | 作者:王慶峰 |責任編輯: 孟君君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我國各級消協組織循例披露2017年度消費者投訴案例、投訴數據。從北京、上海、四川、江蘇等地的案例來看,絕大部分都與服務品質有關,共用單車、網路促銷、線上旅遊,以及傳統重點消費領域的商品服務成為熱點。

投訴熱點的變化,背後是“商品消費”向“服務消費”的全面升級。曾經有一段時間,人們的消費行為偏向“實用主義”,強調消費品自身的性價比,因此市面上還出現了專盯品質的“職業打假人”。而隨著時代發展和進步,假冒偽劣的商品越來越少,“服務消費”自然成了新的角力點。這就是消費升級的原因,人們的錢袋子鼓了,對品質的需求提升了,不僅要求過硬的品質,還要追求品牌化、特色化、差異化;另一方面,現在很多消費品以虛擬形式展現,看不見也摸不著,消費的過程,即是感受服務的過程。然而,無論是消費具體的商品,還是消費抽象的服務,最後都要落腳到消費體驗上,以此作為改善消費環境的基本出發點。

更好的消費體驗,來自更充分的市場競爭。我們今天所感受到的消費升級,和網際網路的高速發展不無關係。10年前,人們買東西只能到商場去,付款只能用現金;如今,網購完全重構了全新的消費場景,線上購物成為主流,無現金支付無處不在。5年前,人們抱怨網路上假貨太多、快遞太慢;如今,更多競爭者的加入,使得平臺不僅關注自身正品率,更關注服務的效率和態度。剛剛過去的2017年,消費市場更是“新招”連連,新零售、新業態等概念層出不窮,共用經濟等新事物琳瑯滿目。事實證明,市場化越是充分,競爭程度越是激烈,用戶體驗就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重視,甚至可以賦能“新經濟”,成為社會不斷創新的源泉。

充分競爭提高了服務品質升級的速度,但也不可避免帶來這樣那樣的問題,特別是出現的一些新事物,現有的監管政策不適用,也找不到同類的案例可用,只能用“鼓勵創新、審慎包容”的態度去看待。在這個過程中,有些問題是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有些是企業只顧競爭、拋卻責任的伴生現象,還有一些是炒作概念、貪圖利益的惡劣現象。這就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採取既具規範又有彈性的管理措施。面對不同的新生現象,首先要判斷它的合理性,然後在不同發展階段,制定差異化、動態化的監管政策,既給其充分發展的機會,又將其引導到良性發展的軌道上來,促使制度轉化為推動新事物發展的動力。

在具體管理中,要以改善消費體驗為第一訴求。首先要強化投訴舉報體系建設,暢通消費者舉報渠道,做好資訊的共用共通,發佈針對性的消費提示;其次是提升維權效率,強化消費執法,確保消費者訴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既要發揮消費者協會作用,推行消費環節賠償先付制度和消費爭議快速和解機制,也要強化消費市場監管執法,重點管理、重點打擊;最後要發揮平臺共治作用,要充分認識到在一些問題中,平臺具有不可推卸的主體責任,該整改的就要整改,該約談的就要約談,特別是共用單車押金退還延遲、教育培訓服務縮水、旅遊服務降低住宿標準等這類新問題,要採取淘汰制,列入誠信黑名單。

讓消費者能消費、敢消費、願消費,共用改革發展成果,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從行業角度來看,服務升級對平臺來説是形成競爭力的難得機遇,是留住消費者的關鍵所在。而從社會治理角度來講,需要更加重視消費者意見,從多方面引導和推動“服務消費”繼續升級。(王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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