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考卷”可視為庭前調查
發佈時間: 2018-03-01 08:42:48 |來源:新京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從今年2月份開始,一份離婚“考卷”,在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張家堡法庭出現。“婚姻家庭考試卷”由法官親自命題,其中涉及離婚夫妻的諸多生活細節和情感態度,根據回答的內容來參考評判是否准予離婚。一時引發熱議,一些人認為此舉有助於挽救婚姻家庭,也有人認為這有違婚姻自由原則。
事實上,“婚姻考試卷”是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對夫妻雙方婚姻事實,包括婚前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有無和好可能等情況所進行的一種庭前問卷調查。通過調查,既可讓法官對案情有個初步了解,做到心中有數,更好發揮庭審功能,也能通過“答卷”,促進離婚當事人冷靜思考雙方婚姻家庭關係,更加平和理性處理雙方矛盾糾紛。
法官開庭審案,對案件事實進行庭審調查是訴訟必經程式,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實,更好適用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婚姻考試卷”作為一種庭前調查程式,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訴訟程式規定,也契合《婚姻法》妥善處理婚姻家庭糾紛、維護婚姻家庭穩定的立法精神,同時也體現出辦案法官的責任心。就此而言,“婚姻考試卷”值得肯定,是司法改革創新中一種有益嘗試。
當然,“婚姻考試卷”還僅是少數法院的一種改革探索,無論是“試卷”的設計、內容、題型等,都基本出於法官個人的認知、經驗,缺乏系統性,存在不少可完善的地方。在今後的司法工作中,可通過更多地方的不斷實踐,探索出更加科學標準、合法合理、更具操作性的“婚姻考試卷”模版,為離婚案件的公正高效審理髮揮出更多更好的作用。□符向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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