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幹枝杜鵑”須有共同行動
發佈時間: 2018-02-08 15:16:01 |來源: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沈曄
接近年關,北京進入年宵花銷售旺季,曾被抵制並禁止銷售的“幹枝杜鵑”悄然走俏。不少人在朋友圈和微網志曬出奇景:買回家時只是不起眼的枯枝,幾天后卻“起死回生”開出淡紫色花朵。“枯木逢春”、“枯木開花”也因此成了“幹枝杜鵑”的賣點。專家表示,這種“幹枝杜鵑”實際上採集自野生杜鵑,大規模的商業砍伐可能破壞當地生態平衡。
這裡的幹枝就是砍伐的灌木,處於休眠狀態的“杜鵑花”,經過加水後重新開放。杜鵑的生長週期很長,人工養殖的成本極其昂貴,市場上廉價的杜鵑花絕大部分為野生。消費者對杜鵑花的喜歡,則成了杜鵑花的悲劇,消費的旺盛也帶動了供應的瘋狂,成批量地砍伐野生杜鵑,讓種群數量急速下降,對生態環境形成嚴重的破壞。
人為的因素,可以造成一個動植物種由多到少,甚至處於瀕臨滅絕的狀態。全世界每天有75個物種滅絕,每小時有3個物種滅絕,人為因素加劇了滅絕的趨勢。因為人們喜歡象牙製品,導致大象被濫殺和盜殺,偷盜象牙的悲劇不斷上演,非洲地區大象偷獵現象日益嚴重,且偷獵組織日益軍事化,現場慘不忍睹。為遏制盜獵,保護大象,1989年《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全面禁止了國際象牙貿易。在對杜鵑的保護上,也應有保護大象一樣的共識與行動。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這其實是對供需多方提出的要求。保護幹枝杜鵑須有“無殺戮”的共同行動。對於供方來説,既要採取全面禁採禁伐,或者實施有限度供應的措施,又要控制禁售的渠道管控,禁止在市場上流通和銷售。對於更多的消費者來説,更應明確自己在保護野生動植物中的重要作用,要有“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的敬畏之心,讓野生動植物在自然環境中“詩意的生長”,而不是人類的獨喜、獨佔而受到傷害。只要人人心存保護之意,不參與和介入買賣與消費,大象也好,杜鵑也罷,才會減少濫採或殺戮的風險。
事實和實踐證明,明確保護的共識才能換來一致行動,以此提高保護的成效。如何遏制杜鵑被日益砍伐的態勢,不妨效倣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種保護的辦法,採取全面的管制和干預措施,做到真正有計劃和管控性的保護,而不是等到事態發展到難以控制,而物種已真正瀕臨滅絕的境地才匆忙應對。當消費市場已相當成熟而消費習慣已然形成,再保護就會付出更高的代價,也不利於在全社會樹立基於個體責任的保護意識。
政策層面的導向如何,對於公共意識的培育和公共素養的提升,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這種差距有一個老生常談的例子,在國外很多國家釣魚會嚴格執行“抓大放小”的標準,而在國內卻是電打式的殺光滅絕。究其原因在於,除了政府制定和執行嚴格的保護政策,對違規者依法進行處罰,還在於整個社會都有共同保護和參與的行動共識,供給者除了遵循規制之外,在消費市場也難覓“知音”。當保護成為一種習慣甚至文化之後,所有的物種都會獲得相同的待遇。
兩相比較,國內在保護動植物方面還存在很大的差距,最主要的是基於文化和消費習慣,而沒有制定統一而明確的規範,比如禁止插花類的消費習慣,不但可以保護野生杜鵑,也可以保護其他所有的野生花草。除人工培育和養殖,野生的動植物除了計劃性的採伐或者捕殺外,皆應獲得全面性的保護,如此,“無殺戮”的意識才會真正樹立,保護斷不會顧此失彼,及至事態極為嚴重時才想到“亂象用重典”。有時候,遲滯與緩慢,收穫的是滅絕之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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