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消費補貼不是“催婚”那樣簡單

發佈時間: 2018-02-02 09:50:30 |來源:北京青年報 | 作者:然玉 |責任編輯: 孟君君

 

近日,山西省宣佈將全面啟動婚姻消費補貼制度,2018年補貼金額預計高達9500萬。婚補基金面向領證一年內新人,通過下載相關APP申請領取,補貼範圍包括婚紗攝影、婚宴酒店、婚禮慶典、婚房裝修、蜜月旅行、家用電器等,基本涵蓋了新婚消費的各個環節。補貼標準為黃金3元/克,汽車消費500元/輛,其他消費項目按平均消費額的5%予以補貼。據悉,婚補基金旨在通過公益項目資助、幫扶等具體關愛行動,推動全社會共同關注婚姻家庭的健康發展。

由政府發放婚姻消費補貼,這在全國範圍內還屬首次。但事實上,諸如此類的制度創新,並沒有超越公眾此前的預期。“全面二孩”政策放開之後,官方層面就隱隱傳遞出“鼓勵婚育”的信號,隨著“全國出生人口總量和出生率雙降”等統計結論的出爐,官方進一步出臺對應的婚育激勵政策,已然是大概率事件。置之於這種大背景下,山西作為全國首個婚姻消費補貼試點地,其先行先試的探索,無疑意義重大。

網友在解讀山西版的“婚補”時,戲稱這是“官方式催婚”。諸如此類的調侃之詞,實則還真是有一定的道理。民政部曾有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辦理結婚登記1142.8萬對,比上年下降6.7%,結婚率為8.3‰”、“結婚人數三連降”。並且基本可以判斷的是,這一趨勢在2017年仍未得到扭轉……由此可見,年輕人群體中的“不婚”、“晚婚”現象正變得越來越嚴重。事已至此,公共部門拋出更有誠意、更實惠的福利方案來“催婚”,幾乎可以説是大勢所趨。

婚姻是社會穩定的基礎,也是生育的前提。在此意義上,婚姻已經不能簡單看作是純粹的私人事務,而更應該理解為是事關社會發展的公共議題。推出婚姻消費補貼等福利制度,旨在以經濟杠桿減輕年輕人的結婚負擔、強化年輕人的結婚意願。當然了,這一政策的實際效果到底如何,著實還有待觀察。誠如不少人所吐槽的那樣,“缺的不是這點錢,缺的是對象”。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是,絕大多數情況下經濟因素都只是婚姻決策的參考項之一,其甚至都不是最主要的。

僅僅將山西的婚補看成是“官方式催婚”,或許還不完全準確。根據規定,申請者在通過審核後,必須通過線下購買定點單位的服務或商品享受補貼,或是上傳消費憑證後於15個工作日收到補貼款。由此不難看出,此間所謂的婚補,多多少少還有“拉動消費”以及“定向促銷”的意味。諸如“定點購物”、“先消費後返現”等等規定,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將新婚群體的潛在消費需求激發出來,並且將之引導到特定的消費場所。從本質上説,這與“用優惠券導流”的玩法並無區別。

婚姻消費補貼,究竟是公共福利還是商業運作?又或許,已經很難在這兩者之間作出明確區分。倘若以結果導向來評判,但凡能給新婚人群帶來切實的實惠,但凡能傳遞出官方對於婚育狀況的關切以及對年輕人的“心意”,那麼“婚補”便理當被點讚、被效倣。(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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