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産品豈能超標排放

發佈時間: 2018-01-22 10:02:05 |來源:人民日報 | 作者:孫秀艷 |責任編輯: 孟君君

 

幾天前,因其新生産的汽車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標準,山東凱馬、山東唐駿歐鈴兩家汽車製造企業被環保部開出近4000萬元的罰單。在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整整一年後,環保部如此重罰車企,在業界引起不小的反響。

有人拍手稱快,認為環保部“打到了機動車污染的七寸”;更多人譴責這兩家企業,只顧利潤,不遵守法律法規,不履行社會責任。

熟悉環保法律法規的人知道,2016年元旦施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有一個亮點,就是加大了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其中,對企業生産、銷售超標機動車的處罰之嚴更是史無前例,法律規定不僅要沒收違法所得,而且要處以貨值一到三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要附帶停産整治等處罰措施。

長出“鋼牙利齒”的大氣法背後,是嚴峻的機動車污染防治形勢。眾所週知,機動車排放大量大氣污染物,尤其是超標柴油重型車輛,排放的污染物甚至百倍于普通輕型汽車。在一些城市,移動源(機動車、道路移動機械等)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佔比已高達四成,稱其為污染元兇一點不為過。控制機動車尤其是柴油車的污染一直是大氣污染防治的一個重點。

不斷加嚴機動車排放標準、提升油品標準、淘汰黃標車、修訂機動車排污管理制度……國家對機動車污染防治的措施可謂多管齊下。在機動車管理鏈條中,車輛製造企業的産品是排放源頭,出廠新車如果不能達到排放標準,後續管理都無從談起。

對製造企業來説,生産過程嚴格遵守法律規定,達標排放,不斷提升治理水準,是責任所在。生産的産品合格合規,同樣是企業應盡的責任。在“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大背景下,車輛、道路移動機械生産企業,油品及塗料等生産商,更應該切實履行這兩方面的責任,做到生産的過程和生産的産品都能達標排放。

根據大氣法和簡政放權的要求,環保部門此前已簡化了前端審查程式。按照法律規定,車輛製造企業須向全社會公開機動車排放檢驗資訊、污染控制技術資訊,相關部門依據公開資訊進行執法檢查。這本是方便企業之舉,但有些企業總是心存僥倖,動歪腦筋,以為抽測抽檢輪不到自己頭上,偷工減料,甚至故意造假,將不合格産品推向市場,抹黑藍天,自己獲益,對這樣的行為,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大家可能還記得大眾汽車的排放門事件。因為在部分柴油車安裝專門應對尾氣排放檢測的軟體,涉嫌排放數據造假,這家著名車企在全球面臨高達數百億美元的罰款。不僅如此,還有連帶的消費者的民事訴訟。

國際上有大眾,國內有山東的這兩家車企,前車之覆,後車之鑒。生産銷售涉大氣污染物排放産品的企業,不妨照照鏡子,檢點一下自身的行為,做事至少要守住法律底線。否則,耍小聰明,只能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到頭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孫秀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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