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回家沒路費 民警自掏100元
發佈時間: 2017-01-24 15:46:20 |來源: 霍山縣法院 | |責任編輯: 沈曄
元月22日中午,位於六安市金安區先生店鄉的六安市治安司法拘留所門前發生了感人的一幕,一位帥氣的年青法警給被拘留人100元路費,讓其得以乘車圓滿地回家。
這個被拘留人姓李,家住霍山縣上土市鎮,前兩年與鄰居鬧矛盾,發生了打架事件,後經霍山法院處理,李某應賠償對方3萬多元錢,後在法庭的調解下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李某分兩批給付,法律文書生效後,李某就外出打工,杳無音信了,使執行邈邈無期了。臘月一到,外出打工的人都回來過年啦,李某也啦回來過年,被對方當事人舉報到霍山法院,霍山法院執行幹警趕到上土市鎮對李某實施了司法拘留,在六安市治安司法拘留所拘留沒兩天,李某生病了,拘留所暫停對李某實施司法拘留,當霍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趕到拘留所把李某放出來時,李某告訴執行幹警,他沒有回家的路費,霍山法院一位帥氣的年青法警毫不猶豫地從口袋裏給掏出100元路費交給李某,讓其得以圓滿地乘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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