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的信賴是法官最大的欣慰
發佈時間: 2017-01-24 15:45:37 |來源: 霍山縣法院 | |責任編輯: 沈曄
元月22日清晨,寒氣襲人,茫茫的白霜籠罩著山野。霍山縣人民法院民二庭的辦公室卻其樂融融,法官與當事人充滿著歡聲笑語,時隔幾年的一場僱員傷害案件,在李法官的見證下作了最後的了斷。
這個事情還得從五年前説起,小老闆龍某在霍山縣與兒街鎮沿街開了個彈棉花的商鋪,每到農曆臘月時生意都很忙,就得雇人幫忙,2011年農曆臘月龍某同樣雇了個季節工林某,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進行著,一天,軋棉籽的機子突然不轉了,鬼使神差的林某在未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用手伸向軋棉籽的機子滾筒裏去搗鼓,阻塞的棉籽是拽出來了,停滯的機械突然飛速運轉,還沒等到林某縮回手,只聽“噶擦”一聲響,林某胳膊的前臂被機械瞬間攪斷,只留下點粘連的表皮,後醫院給林某做了截肢手術。此案經霍山縣人民法院判處,龍某應賠償林某各類損失70583元。龍某對這個事情的處理始終不滿意,龍某認為這個事故是林某不小心所致,很不情願履行義務。當時還在執行局承辦此案的李法官反覆做工作,最後雙方達成分三年全部履行完畢此法律文書的和解協議。2016年臘月是龍某和林某履行協議交接最後一批賠償款的期限,但李法官已經調離到了民二庭,龍某還是帶著信任的眼觀,懷揣著8000元現金,與林某一起追尋到霍山法院民二庭,在李法官的見證下,雙方就賠償事宜作了最後的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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