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項目部公章公司擔責 58萬元存款被法院劃走

發佈時間: 2016-09-26 17:00:05 |來源: 霍山法院 | 作者:董澍 |責任編輯: 沈曄

 

9月23日上午,霍山法院執行局法官趕至舒城縣某銀行支行,對安徽正鋒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賬戶的58萬元存款悉數劃走,圓滿執結了一起拖欠鋼材款案件。

安徽正鋒建築有限公司項目部經理李某,2014年3月承建霍山養生堂工程,由於業主方資金沒有及時到位,就以個人名義並加蓋私刻的安徽正鋒建築有限公司項目部章子對外賒欠鋼材款,累計欠汪某鋼材款497500元,經汪某多次索要沒有結果。毫無辦法的汪某于2016年3月把李某和安徽正鋒建築有限公司告上霍山縣人民法院,法院判決李某和安徽正鋒建築有限公司立即給付汪某鋼材款497500元及其利息。法律文書下達後,安徽正鋒建築有限公司對該判決不服,上訴於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認為李某係安徽正鋒建築有限公司的項目負責人,項目部的公章雖係李某私自雕刻,但不能否認所欠鋼材款的行為屬職務行為,因李某係該公司在霍山養生堂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因此安徽正鋒建築有限公司應對李某的職務行為承擔清償責任,依法維持原判。二審法律文書下達後,9月23日上午,霍山法院執行局法官趕至舒城縣某銀行支行,對安徽正鋒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賬戶58萬元的存款悉數劃走,圓滿執結了這起拖欠鋼材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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