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有瑕疵 退貨遇刁難

發佈時間: 2016-09-13 17:22:11 |來源: 六安新聞網 | 作者:邱楊 |責任編輯: 沈曄

 

買臺新冰箱,應該是件開心的事,可對於消費者徐女士來説,新冰箱接通電源使用後就出問題,怎麼也開心不起來。

徐女士説,家裏原來的冰箱突然壞了,無法製冷,自己去商場精心挑選了一台某品牌冰箱,價格為2200元,因急用,便再三叮囑商場儘快送貨到府。收貨那天,送貨師傅當場未拆箱驗貨,自己也覺得標注為“優等品”的冰箱應該沒什麼問題,於是簽字收貨。經過一番認真擦洗之後,當插上電源正準備使用新冰箱時,這才發現冰箱的冷藏室門無法關嚴。聯繫了售後反映情況之後,售後人員到府檢測後認為是“冰箱冷藏室門變形”,冰箱才會關不緊。

徐女士認為商家“以次充好”,要求退換機並賠償,卻遭到了拒絕,認為這個問題是後期才産生的,不是“以次充好”。無奈之下,徐女士只能向市消費者協會(消保委)求助。

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後,與消費者、商場及售後等取得聯繫,確認所述基本屬實。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規定“銷售者應當履行的義務:産品出售時,應當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使用維護事項、三包方式及修理單位,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規定了,“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品質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經過市消費者協會(消保委)的調解,商場承認未盡到開箱驗貨的義務,冰箱門關不嚴在産品出廠時並未出現,不能認定為“以次充好”。最終,商場為徐女士到府辦理退貨手續並補償500元。在此也提醒消費者,電器産品送貨到府時消費者需要記得開箱驗貨,確認産品無誤能正常使用,再讓送貨人員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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