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咬人事件:評論不能跑在事實前面

發佈時間: 2016-07-26 10:05:08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 作者:曹林 |責任編輯: 君君

 

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內老虎咬人導致一死一傷,成為網路熱議的焦點。

但在輿論場,越是週邊、不在場的人,越熱愛歸因,而且有一種“迫切歸因”的癖好——事情剛發生,一些人就憑著一些道聽途説的碎片化資訊,試圖“一錘定音”,原因出在哪、問題根源在何處、責任在誰,各種分析頭頭是道。一些人不僅迫切地歸因,而且還喜歡“單一歸因”,抓住某個不確定的局部細節,就以為掌握了全部的事實真相,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無視其他可能的原因,把可能的單一原因當成絕對真理,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説出來。

放眼望去,對老虎咬人事件的歸因中,隨便可見迫切歸因、單一歸因的“噴子邏輯”。

比如,有人將問題歸因于涉事女遊客的易怒,並以網紅式極端口吻斷言“別跟易怒的人戀愛結婚”。這種不顧邏輯斷裂而向一個嘩眾取寵的結論狂奔的自媒體評論,如今似乎越來越氾濫成災了。誰告訴你那女人下車是因為夫妻吵架的?那只不過是最開始的網路傳聞,只是網友對當時場景的推測,並沒有靠譜的信源。相反,從媒體最新報道看,事件中的男方正接受心理治療,他並沒有説吵架;傷者的親友接受採訪時稱,兩人感情和睦。即便當時吵架了,又如何能推出是女人“易怒”?  

結論不能超越證據所允許的程度,有一分論據説一分理,有三分論據説三分理,不能有一分論據卻説十分理。評論永遠不能跑在事實的前面,不能為了顯得深刻和與眾不同而無視事實。目前能得出的教訓只能是:這種情況下必須嚴格遵守動物園的管理規定,無論如何都不能下車。  

這樣的教訓看起來並不“深刻”,甚至是人人皆知無須多言的“正確廢話”,但目前的事實只能判斷到這樣的程度。結論往前、往深處再走一步,就需要更多的事實和論據。比如要調查清楚,當時車裏發生了什麼,到底那位女士當時為何突然下車,是因為她不清楚公園的規定,還是誤以為已經駛出危險區域,還是因為吵架之後一怒之下開車門出來與男人理論?

可以確證的事實是,她在不應該開門的地方開了車門,這個原因導致了她被老虎撲咬——這是可以歸因的,但她為什麼開車門,原因需要事實的確證。在事實不清之下就做出判斷,這裡存在兩個斷裂的邏輯鏈條。其一,女人是不是因為吵鬧中發怒而失去理性從而開車門的?不能憑著自己的腦補而想像她“怒氣沖衝跑到駕駛位要男人下來”——“怒氣沖衝”不是事實,而是旁觀者在迫切歸因中的臆斷。其二,即使這個女人跟丈夫吵架了,但能不能就判斷她是一個“易怒的女人”——從具體場景下的憤怒到性格上的“易怒”,是需要論證的。事實不清之時就迫切歸因、單一歸因,正應了一句話:對事實知道的越少的人,越容易形成判斷,而且越容易義憤填膺地形成霸道的、自以為真理的判斷。  

某位媒體人也寫了一篇題為《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缺乏安全管理冗余,必須追究責任》的評論,談到了公園的管理責任,他的核心觀點是:事故的根源是野生動物園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未能提供安全冗余。我是人,我有可能犯錯誤。在你的地盤,在你的管理責任範圍內,你應該想方設法讓我少犯錯誤,這才是正道。

這位媒體人做出了這樣的判斷,讓我覺得很驚訝,一個有過傳統媒體理性訓練積累的資深媒體人,不應該犯那種鍵盤寫作者常犯的想當然錯誤——憑一個截屏就大談公園的管理責任,難道不需要更多現場資訊嗎?在沒有更多事實的情況下,向公園課加無限責任掩藏著一種很危險的壞邏輯。

在謹慎和克制中用事實和邏輯去説服,可大膽假設,但必須小心求證,一分論據説一分理,這種評論美德不能被行銷自媒體、網紅和噴子們所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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