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受害者不該再被“冷血”審判
發佈時間: 2016-07-26 10:04:18 |來源: 新京報 | |責任編輯: 君君
在法律之前,輿論先進行了道德審判,網友不是在為動物園代言,而是在為他們心中的判詞代言。
23日下午,幾名遊客自駕進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一女遊客中途下車,被身後一老虎拖走,隨後同車兩人追上去也被老虎攻擊。衝下車想救女兒的母親被老虎襲擊致死,其女兒受傷,24日淩晨5點已做完手術,無生命危險。據了解,當事遊客簽訂過相關責任書,其中明確規定自駕入園要鎖好車門窗,嚴禁下車。
這起離奇而驚悚的事件十分吸引眼球,迅速成為社交媒體上風行的談資。由於一段現場監控視頻的流傳,導致此事更具有“視覺衝擊效果”,以致許多人忽略了血腥的一面。
這起事件的實質性問題是遊客與動物園的責任劃分,這也是網路爭議的內容。但爭議的雙方力量相當不對等。認為園方應負責任的聲音極少,且一旦發出便遭眾多網友奚落。
壓倒性的聲音認為,該女子咎由自取,不作不死。網友反而認為目前被責令停業的動物園是冤枉的,甚至是受害方,同情女子及其家屬的人少之又少。
客觀而言,女子很可能自己承擔大部分責任,在野生動物園隨意下車是對自己和同車之人生命極大的不負責任。不過涉事動物園的自駕項目很可能會被取消。但不管怎樣,女遊客母親喪命、自己受傷,已付出足夠慘痛的代價。
同時,沒必要急著為動物園卸責。女子丈夫的同事對媒體説,事發時當事人並不知道他們還在園區範圍內,以為已經出來了,才下的車。許多網友直接斷定這個説法是為了“賴上動物園”。但不管是家屬還是園方,都是利益相關方,其説法都必須經過權威機構檢驗才能成為有效證據。
如果園方果真能用證據證明己方已盡到足夠的安全保護和風險提醒義務,那麼到時候再捍衛園方的權益不遲。為什麼在事實不完全清楚的時候,網友急於認定受害者該負全責,而機構方不僅無責反而是受害者呢?為何網路輿論如此冷血?
這自然不是因為每個在網上拍手稱快的人在現實中都“重虎輕人”,而是網路上的某種情感共鳴機制,加上一些特定資訊的刺激,造成了以冷血為榮的刻薄話大比拼。
人們在討論事情時容易先入為主,而難以隨時保持清醒客觀。他們先從網路傳言獲知,女子因吵架而下車,所以認定其是“作女”。認知模型形成後,再選擇性地添加進各種對女子不利的網路傳言,進一步固化認知。比如傳言説女子是男方情人,孩子是非婚生,這就暗合了人們對“小三”的痛恨。還有傳言説,女子是醫鬧,意在證明被老虎撲咬是報應。
上述傳言都沒有被證實,但廣泛傳播後就會在人們心中形成“壞人有壞報”的強烈印象。在法律之前,輿論先進行了道德審判,已被打上“壞人”標簽的人自然難以收穫同情。可以説,網友不是在為動物園代言,而是為他們心中的判詞代言,他們帶著報復性主持正義的心態參與討論。這種道德審判是不公正的,它讓受害者遭受二次傷害,讓本該通過法律來明確的責任界定顯得多餘。
收起那些還沒出口的刻薄話,認真想一想,這樣一起慘痛的事件是一句“活該”能總結得了的嗎?(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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