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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購房交稅有望更方便 民政稅務部門將資訊共用

發佈時間: 2016-05-04 15:57:08   |  來源: 六安新聞網   |   作者:方吉傑 邱楊   |  責任編輯: 沈曄

 

近日,民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將加強民政部門與稅務部門合作開展婚姻登記資訊共用工作。由稅務部門根據辦理納稅業務當事人的身份資訊向民政部門發出查詢請求,民政部門查詢後向稅務部門反饋查詢結果。今日,記者從市地稅局了解到,待相關文件下發,地稅部門將積極開展工作,市民買房有望更加方便。

今日上午,記者從市地稅局相關部門了解到,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納稅人如果購買或者出售住房,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在納稅人提出購房稅收優惠申請的時候需要了解當事人的婚姻資訊。去年,民政部宣佈不再向任何個人出具婚姻及記錄證明。稅務機關在受理契稅、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稅的過程中,不再要求納稅人提供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而是結合戶口本、結婚證等相關材料來判斷當事人的婚姻狀況,無法做出判斷的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承諾書,就相關申報的婚姻狀況真實性做出承諾。

不開具單身證明後,如何了解納稅人的婚姻資訊?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介紹,自去年我市不再要求納稅人提供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後,對於達到法定年齡未婚的納稅人,最初是由當事人自我承諾簽字,後規範形式,由當事人填寫書面“未婚聲明”,作為材料依據,並承諾對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承擔法律責任。

如今,市民房産交易辦稅時,需要攜帶哪些材料呢?記者了解到,購房申請人已婚的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增量房)或房産證(存量房)等,達到法定年齡未婚的則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增量房)或房産證(存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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