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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府送件驗收 快遞櫃一放了之

發佈時間: 2016-04-08 14:21:10   |  來源: 六安新聞網   |   作者:桑宏   |  責任編輯: 沈曄

 

隨著電商平臺的迅猛擴張,選擇網購的人越來越多,帶來快遞業務量的激增,也隨之出現了智慧快遞貨櫃。目前,在我市許多小區悄然興起的一種“智慧快遞櫃”,很受市民歡迎。當快遞員確認業主不在家時,就可將快遞存至智慧快遞櫃,等業主回來時自取,這樣既方便業主快點拿到網購産品,也省得快遞員二次派送,給雙方都帶來極大的便利。

但近日,本報接到多個消費者的投訴,明明業主在家,快遞員卻仍將快遞存至小區智慧快遞櫃的情況頻頻發生,不僅沒方便業主,還變得更加麻煩。記者對此類現象進行了深入採訪。

家裏有人快遞卻不到府

“您的快遞(單號)XXXXXXXX已送到XX小區A櫃11箱,取件碼806089,請儘快前往取件。”近日,市民李先生給記者看了自己收到的短信,並向記者吐槽了他收快遞的曲折經過。

李先生介紹,上個星期他去外地出差,短信稱是快遞公司的,已經將快遞送到,但是需要李先生自己到小區門口的智慧快遞櫃取件。“隨後我就打電話給家裏的父母,讓他們幫忙下樓取件。可是,誰知兩位老人不會操作,只能等我回家之後再取。可是等我出差回來準備自行取件的時候,卻被快遞員告知快遞超天數被取走送到他家附近小區的菜鳥驛站。”李先生對快遞員這樣不負責任的行為很不滿,“明明當天家裏有人為什麼不送到家?而且也沒有電話告知,直接就發個放進智慧快遞櫃的資訊。現在這個包裹還要我自己跑到別的小區去取件,這到底是方便了我,還是方便了快遞員?”

有同樣感受的還有市民王小姐,她告訴記者,因為自己是網購達人,所以最多一天能收到七八件快遞。“明明家裏有人在,快遞員還是把快遞放進智慧快遞櫃裏。因為快遞太多,我實在沒辦法一次拿下所有的快遞,所以只能多下幾次樓去取,感覺自己都快成了個快遞員。”王小姐很不樂意地説道。

律師:處理快遞前須徵得同意

作為一種解決快件投遞“最後100米”難題的有效補充手段,智慧快遞櫃無疑是便民的,但不少居民反映,明明家裏有人,快遞員卻未經同意就把快件放進智慧快遞櫃中。

“如果無法將快遞送達收件人,快遞員應該及時通知。”安徽大別山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徐兵表示,快遞員有明確告知收件人自動簽收或者放在門衛的義務,並徵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如反對則需要送達本人。另外,由於智慧快遞櫃僅起到保管作用,沒有人檢驗和簽收,如果包裹出現損壞,責任難以界定。

對此,我國《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對於網路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業內人員也表示,如果快件在代收店丟失,其代收店和快遞公司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業內人士:可向快遞公司投訴

智慧快遞櫃雖然方便快捷,但不少市民擔心快遞員將快遞放入智慧快遞櫃內便離開,讓他們失去了現場驗收的機會,快件出現問題難以及時處理。“萬一我買了兩件,打開後發現只有一件怎麼辦?快遞員已經走了,我都沒法現場檢查自己的快件。”不少居民都有這樣的擔憂。

於是記者聯繫了多家快遞公司尋求解釋,其中有回復稱:快遞員應該是要徵求業主同意才會放入雲櫃存放,但是為什麼快遞員未聯繫業主就存放在貨櫃,他們表示並不知情。因為公司有規定,在存放至智慧快遞櫃或者菜鳥驛站前,一定要與業主取得聯繫,徵得其同意才能存放,出現市民們反映的這種情況是公司管理的漏洞,以後要杜絕發生。如果出現不送貨到府的情況,是可以投訴的,他們會根據業主的需求安排專人二次派送。

記者調查了解到,一個派送員派送一個小區的快件需要兩小時甚至更長,若是全部放在了智慧快遞櫃只要10分鐘就可以了,每天可以多送好幾百件。可是,類似我市“雲櫃”這樣的智慧快遞櫃是用來保護大家隱私、保護快件不丟失而設立的,如今僅僅用來幫助快遞員加快投遞速度,就有違設置初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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