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租車後轉手變賣 獲刑五年罰金十萬
發佈時間: 2016-01-12 16:35:30 | 來源: 裕安區法院 | | 責任編輯: 沈曄
2015年6月,被告人劉某通過QQ裏的“黑白戶貸款群”獲悉一條“招募租車人,一週好處費30萬元”的資訊,同時結識網友孫某(另案處理),後經孫介紹來到安徽省淮南市,認識兩名操作人“王哥”和“長髮男子”。劉某與兩名操作人採取事先到車行踩點,物色備租車輛,以做生意、旅遊為由將車輛租出,再通過簽訂虛假抵押手續的方式,將騙租車輛予以變賣,從中非法牟利。近日,六安市裕安區法院審理了此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先後在安徽六安市、湖北咸寧市、山東即墨市,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與汽車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轉手將車輛交于操作人予以變賣,共騙取三輛汽車,價值總計45萬餘元。第三輛在山東即墨騙的汽車,車行察覺係騙租,遂採取措施將其追回,並扭送至公安機關。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關於“第三起犯罪應屬未遂”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在本起犯罪中,已將車輛開離實際掌控,其犯罪行為已全部完成,依法構成犯罪既遂,該辯護意見不符合本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本院亦不予採信,鋻於尚未造成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同時,被告人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依法亦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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