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女子商場撿到金手鐲報警 原是淮南女子結婚紀念物
發佈時間: 2016-01-11 16:45:54 | 來源: 安徽網 | | 責任編輯: 沈曄
1月10日上午, 淮南的李娜格外驚喜, 因為愛人送她結婚7週年紀念的金手鐲, 失而復得。一位行人在商場裏撿到了金手鐲, 並沒有自己帶走, 而是報了警, 於是有了這個感人的小故事。
結婚紀念禮物丟了
1月9日下午,李娜到淮南市龍湖路一家商場購物後,傍晚回到家中,吃完晚飯,晚上8時許,發現手腕上價值8200元的金手鐲不見了。“手鐲是愛人去年送給我的,是我們結婚7週年的紀念禮物,對我來説特別有意義。”李娜説,她怎麼都想不起來手鐲是在什麼地方丟的,按回家的路線,連夜在小區尋找,也未找到,心裏特別難受,還為此哭了很久。
1月10日上午,李娜抱著一線希望,來到淮南市公安局朝陽派出所報案,希望民警能幫助找到丟失的手鐲。民警聽説丟了手鐲,想起昨天曾聽園南派出所一位民警問,是否有丟手鐲的報案,因為市民在轄區內撿到一隻金手鐲。
撿到金手鐲後報警
李娜聞言,特別興奮,立即與園南派出所民警取得聯繫,把手鐲的特徵説給民警聽,並且回家取出購買發票,趕到園南派出所。民警進行核對後,證實該金手鐲就是李娜的。
原來,1月9日下午,霍邱縣的李士珍到商場購物,在一樓服裝特賣區,見到地上有一個金手鐲。她以為是自己的金手鐲不慎掉了,急忙彎腰撿起來,準備戴到手腕上時,發現自己的手鐲還在。李士珍環顧四週,未見有人尋找手鐲,就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園南派出所民警隨後趕到現場,於是有了接下來的故事。
“我仔細回憶,手鐲應該是在商場試衣服時弄丟的。”李娜非常感謝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對話
撿到手鐲,她也著急
記者:你是哪人,今年多大了?
李士珍:霍邱人,今年50歲。
記者:你做什麼工作的?
李士珍:我是農民,沒有工作。
記者:這次是到淮南來玩的嗎?
李士珍:我兒子在淮南安了家,我是來帶孫子的。
記者:聽説你撿到金鐲子,自己也挺著急的?
李士珍:是呀!將心比心,所以就想儘快找到失主,把金手鐲還給人家。
記者:你知不知道金鐲子的價值?
李士珍:知道,但這是人家的東西,做人不能貪小便宜。
記者:如果是其他人撿到金手鐲,你認為會還給失主嗎?
李士珍:我認為,絕大部分人都會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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