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舒茶司法所新年新舉措全力提高人民調解協議履行率

發佈時間: 2016-01-08 15:48:39 |來源: 六安新聞網 | 作者:謝中友 |責任編輯: 沈曄

 

新年伊始,為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協議履行率,舒城縣舒茶司法所將採取四項調解措施,確保矛盾化解率,提高協議履行率。

一是以法調解。嚴格按照《人民調解法》的調解程式進行調解,調解前與雙方當事人進行充分的交流和溝通,增加當事人的信任,審查當事人的履行能力和履行誠意,把握當事人的真實想法和訴求。調解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公平、公正。對當事人明法析理減少雙方對立,並進行必要的引導,促進調解協議的達成。

二是增加違約責任。在調解協議中引入違約責任條款,如在達成的協議中約定,若當事人不履行協議,則要向另一方當事人按日支付一定數額的罰金。在調解協議中增加擔保事項,如在達成的協議中約定,由擔保人為當事人的某項義務進行擔保,若當事人不履行,擔保人代為履行。

三是司法確認。舒茶司法所積極與縣法院立案庭聯繫,在人民調解協議達成後,司法工作人員引導雙方當事人向縣人民法院申請對雙方的調解協議書進行司法確認,經過司法確認的人民調解協議與法院判決書一樣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四是加強回訪。結案後對履行情況進行跟蹤,履行期滿仍未履行的,勸導當事人儘快履行義務,告知違反調解協議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進而再次協調,並將協調結果反饋給另一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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