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區月工資不得低於1250元
發佈時間: 2015-12-10 14:21:36 | 來源: 六安網-皖西日報 | | 責任編輯: 沈曄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文,自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市區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上調320元。隨著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失業保險金、病假工資、經濟補償標準、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最低)等都將做相應的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分為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本次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一至四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520元、1350元、1250元和11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6元、14元、13元、12元。據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與調解仲裁科科長梁允讓介紹,六安市市區(含金安區、裕安區)執行第三檔次,即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250元、13元;壽縣、霍邱、金寨、舒城和葉集試驗區執行第四檔次,即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150元、12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及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説,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津貼福利、單位所繳納的五險一金等,不過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應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據梁允讓介紹,我省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時間是2013年7月1日,六安市區和其他縣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930元和860元,此次上調較上次調整增幅分別為34.3%和33.7%。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受益最大的是低收入群體,部分靈活就業人員、小時工、鐘點工等都將成為直接受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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