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採取六項措施集中開展重型貨車整治周活動
發佈時間: 2015-12-10 14:04:27 | 來源: 金寨交警大隊 | | 責任編輯: 沈曄
為深入推進“嚴執法、排隱患、強管理”專項行動,認真落實公安部交管局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項措施,明顯遏制重型貨車交通違法行為,減少重型貨車交通安全隱患,金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于11月9日至15日,在全縣公安交管部門組織開展“重型貨車整治周”活動。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大隊成立“重型貨車整治周”活動領導小組,由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大隊長陳加明任組長,教導員汪文元任副組長,大隊其他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設在大隊辦公室,教導員汪文元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重型貨車整治周”活動的組織、指導、協調。
二是突出工作重點。加強源頭排查和路面執法。源頭排查的重點:重型貨車是否非法改裝,是否違規安裝後射燈,車身反游標識設置、側後部防護裝置安裝是否規範,是否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是否應報廢未報廢;重型貨車駕駛人排查的重點是駕駛資格與實際駕駛車型是否相符,是否有違法、事故未及時處理,駕駛證是否審驗。路面執法的重點:省縣道上重型貨車超速行駛、逆向行駛、強超強會,城市道路工程運輸車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闖紅燈、闖禁行、超速行駛、違法掉頭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三是嚴格源頭管控。利用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對重型貨車及駕駛人數據進行集中清理,重點列出車輛逾期未檢、逾期未報廢、違法或事故未處理、駕駛人逾期未審驗、記分超過6分、聯繫方式不準確等具體資訊,通過手機短信、電話、書面、到府等形式,對所屬企業、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逐一告知,提示貨運企業、車主、駕駛人及時辦理檢驗、審驗業務,及時處理交通違法。通報交通運輸部門,建議將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審驗的暫停運營,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限期辦理檢驗、審驗。對於車輛非法改裝、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從事運輸;車輛逾期未檢驗、駕駛人逾期未審驗的,立即停運,督促其辦理檢驗、審驗業務;有違法未處理的,及時處理;車輛達到報廢標準的,予以強制報廢;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聯繫方式不全、不準確的,及時採集,交轄區民警及時反饋至車輛管理所。
四是強化路面管理。重點加強定點查控,在貨場、砂場、石料廠周邊道路設立執勤點,加強對重型貨車、工程運輸車的檢查,努力把貨車違法消除在上路前。在定點檢查的基礎上,加大16時至次日8時特別是午夜、淩晨等重型貨車通行時段的巡邏管控力度。通過抽調機關警力下沉、組織執法小分隊等形式,不定期在重點道路、重點時段流動巡邏,及時查處重型貨車、城市道路工程運輸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期間,將集中2天的時間,依託指揮中心和交警執法站,通過交通監控系統、緝查布控系統,網上網下聯防聯控,組織路面民警攔截處罰,提高管事率、處罰率,形成整治聲勢。
五是營造輿論氛圍。組織力量將重型貨車交通違法和重大典型事故案例視頻在電視、網路媒體報道播出,揭示重型貨車交通違法的危害性。將“重型貨車整治周”活動部署要求及近期貨車交通事故、貨車肇事典型案例和偵破的肇事逃逸案例編成短信,利用手機短信平臺發送給重型貨車駕駛人,進行“點對點”的警示教育。在抽查重型貨車企業的同時,組織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員、貨車車主、貨車駕駛人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通報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宣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對記分已超過6分的,進行預警提示,告知其記滿12分後將面臨降級登出的後果。組織本地主流媒體記者隨警作戰,現場報道行動情況。
六是規範執勤執法。重型貨車管理難度大,執法環境複雜惡劣,大隊要求一線執勤民警既要堅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又要堅持理性平和文明執法,注意研究新情況、新特點,突出重點,嚴格執行紀律,高度重視民警執勤安全防護工作,對暴力抗拒民警執法的,依法處置,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