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僵屍肉 你會舉報嗎?
發佈時間: 2015-06-24 14:53:59 | 來源: 法制晚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70後”豬蹄、“80後”雞翅……有的比一些年輕人年紀還大的“僵屍肉”通過走私入境,悄無聲息地出現在消夜攤、餐廳。這些肉有的來自疫區,有的嚴重過期,用化學藥劑加工調味後居然搖身一變成為“賣相”極佳的“美味佳肴”,威脅著百姓的食品安全。
“肉齡”長達三四十年、可能攜帶禽流感、口蹄疫、瘋牛病等細菌,而且因為運輸條件惡劣,走私肉還有可能在腐爛後又重新冷凍……這樣的肉製品別説食用,想一想都噁心、可怕,但是作為不明真相的消費者,我們還真不知道什麼時候曾經把這麼噁心的東西美滋滋地吃下肚。
所以,首先我們得感謝長沙海關,通過這起走私案的破獲,提醒我們再也不能吃可疑的鳳爪、豬蹄——這些食品麻辣鮮香、味道濃厚,往往會成為僵屍肉出沒的重災區。
當然,海關的專項行動也再次從一個側面提醒相關的各個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絕對不能有任何鬆懈。顯而易見的是,從僵屍肉流入、分銷、發貨,再到採購、加工、銷售,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的監管更加給力,它都不可能被流入我們的餐桌。
同樣的道理,在上述環節中,如果任何一個參與其中的“打工族”發現問題,對自己的“老闆”進行舉報,那麼食品安全犯罪也會無處藏身。所以,除了期盼監管更加給力,我們還想知道:如果看到各種各樣的食品安全犯罪,你會不會舉報?
對於憎恨毒害食品的普通消費者來説,“舉報”可能是大多數人的選擇。但問題在於很多行業內的潛規則“外人”是很難了解到的,作為消費者最終看到的可能就是經過加工處理,顏色亮澤、香味濃郁的香辣雞翅或者泡椒鳳爪。
對於參與問題食品運輸、加工的打工者來説,發現問題的可能性則會大大增加。更重要的,儘管生産加工問題食品的老闆可能獲利頗豐,但打工者掙的卻只是小錢兒,這就讓他們成為舉報者有了更大的可能性。
從道義上講,生産毒害食品屬於既謀財又害命,理應令其陷入“人人喊打”的局面。現如今,可能某些從業者會想,我還要靠這份工資養家糊口,大不了我和我的家人不吃這種東西也就安全了。但問題在於:賣僵屍肉的有可能吃到毒豆芽,賣毒豆芽的可能吃到毒生薑,種生薑的雖然給自己留了“特供有機姜”,卻很可能正在用安全的姜燉不安全的肉……如果食品安全的整體環境得不到改善,就沒有誰是絕對安全的。
從經濟上來講,舉報老闆丟掉的是小錢,賺來的卻可能是大錢。比如今天的《中國青年報》報道,山東啟動“2015年食安山東吹哨人行動”,鼓勵食品生産企業內部員工積極舉報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一旦查實,最高獎勵將達到30萬元。前不久,山西也出臺類似的獎勵辦法,其中規定屬於一級舉報的,按照案件貨值金額的6%予以獎勵。
可以想像,如果我們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建立“吹哨人”制度,對內部員工的舉報給予較高額度的獎金,那麼無良商家將會無處遁形。
與此同時,在司法實踐和司法宣傳中也不妨讓那些普通打工者知道:如果對於食品企業製造毒害食品的行為知情不報,那麼即便每月只拿千八百塊錢的薪水,也可以認定為團夥作案,將會和主謀一併受到法律的懲處!
總而言之,只要在監管不斷提速的同時,善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食品安全就不再是難啃的硬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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