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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虐童“狼爸虎媽”關進制度的籠子

發佈時間: 2015-04-07 10:29:29   |  來源: 廣州日報   |   作者:張漲   |  責任編輯: 君君

 

近日,南京一組男童被虐打的照片在網上瘋傳。南京警方發佈稱,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養母李某佈置的課外作業,遭到養母用抓癢耙、跳繩抽打及腳踩。警方已對涉嫌故意傷害的養母依法刑事拘留。

被打男童背後的一條條血痕,實在讓人觀之不忍。在社會各界譴責狠心養母之餘,這一事件也給保護兒童免遭家暴傷害再次敲響警鐘。這些年來,發生了太多讓我們痛心的虐童事件。2013年,南京兩名幼齡女童因遭家人拋棄,被餓死在家中;2014年汕頭一父親虐待兒子,並在網上上傳照片説“打到6點,天亮了,哈哈,還沒死”……諸多觸目驚心的現實案例,催促我們必須儘快織就保護兒童的“安全網”。今年全國兩會上,人大新聞發言人傅瑩提到,國家現在正在制定第一部反對家庭暴力的專門法律。加快反家暴立法,對自我保護能力最弱的兒童而言,無疑是一道有效的法律“護身符”。

虐童案件之所以多發,首當其衝還是教育觀、家庭觀不正。“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錯誤觀念,在很多家庭中仍被奉為金科玉律。南京這起虐童案發生後,養父母的高級知識分子身份引來社會熱議。擁有較高社會地位和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尚且有這些觀念,哪怕只是個別現象,也提醒我們在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家庭觀、教育觀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事實上,很多虐童父母並非不愛自己的孩子,而是愛的方式不對,才釀成大錯。從深層次來看,“狼爸虎媽”式的教育觀念不除,社會上的虐童現象就難以禁絕。

其次,阻止虐童行為出現,還要建立完善的心理評估和領養跟蹤機制。在很多虐童案件中,暴力加害者都是養父母。針對這一特性,我國應儘快建立領養前的心理評估制度,以判斷收養人是否具有暴力傾向。與此同時,在領養後也需要持續不斷地跟蹤回訪,明訪暗訪結合。同時,兒童自我保護意識較弱,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學校都應當針對兒童開展自我保護的宣傳活動。比如美國就將“孩子説出來,安安全全的(Speak Up Be Safe)”項目納入學校教育,告訴孩子哪些行為屬於虐待,在什麼地方可以獲得幫助等。兒童一旦受到侵害就懂得自主報告,既能保護自己,也是對暴力家長的一大威懾。

再次,應儘快將強制報告制度納入法律法規之中。打罵孩子大多在家中發生,隱蔽性強。若不是造成嚴重後果,家暴行為很難得到及時制止。要解決這一難題,不妨效倣國外對侵害兒童的行為實施強制報告制度。比如美國立法規定與兒童有經常接觸的人員,包括社工、學校的教職工、醫生、保姆等,都有報告的義務,知情不報會被追究責任。而且報告也無需掌握完備證據,採用“只要懷疑就可報告”的原則。在南京這起虐童案例中,發現傷痕的老師及時報告值得稱讚;但在很多案件中,一些父母長期對子女拳腳相向,居委會幹部、學校老師等都知曉卻並未向有關部門報告,致使暴力行為愈加放縱。有鋻於此,我們理應從制度上動員更多“眼睛”盯緊兒童的安全。

表面上看,虐童案件的發生都有一定偶然性,例如父母脾氣暴躁、一時情緒失控、酗酒引發暴力等。但其實背後也存在一些共性和必然性,“狼爸虎媽”並非個個生性惡劣,而是小錯沒有得到及時糾正和制度約束,才讓暴力行為不斷升級鑄成大錯。因此,我們不得不忍痛揭開過往案例的傷疤,一個環節一個環節地回溯,找出制度上的漏洞並加以完善,才能讓更多兒童擁有一個幸福快樂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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