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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潔士被罰603萬,小S呢?

發佈時間: 2015-03-11 16:29:23   |  來源: 荊楚網   |   作者:喬志峰   |  責任編輯: 君君

 

佳潔士涉虛假廣告被罰603萬,小S係代言人。“使用佳潔士雙效炫白牙膏,只需一天,牙齒真的白了”,看到台灣藝人小S(徐熙娣)作為代言人,在鏡頭前唇紅齒白、巧笑嫣然,你動心了嗎?根據上海市工商局的調查,佳潔士廣告畫面中突出顯示的美白效果是後期通過電腦修圖軟體過度處理生成的,這一廣告構成虛假廣告,已被工商部門依法處罰款603萬元。(3月10日《北京晨報》)

鏡頭是PS的、功能是杜撰的、效果是偽造的……雖然人人喊打、社會反響強烈,各類虛假廣告卻總難絕跡,依然污染著人們的耳朵和眼球,覬覦著消費者兜裏的錢。佳潔士吃了我國目前針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最大罰單,純屬咎由自取,誰讓他們無所顧忌,把牛皮吹上了天呢。不過換個角度看,他們卻也有幾分“冤枉”—類似問題其實並不罕見,不少産品、不少廣告都或多或少存在,大多數尚未得到追究,唯獨他們“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未免太“倒楣”了。當然,隨著執法力度的進一步加大,會有越來越多的違法廣告受到懲處,佳潔士被罰本身就是一種態度和信號。

要論長相,小S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可惜,漂亮人兒這回卻做了件不漂亮的事兒,成為虛假廣告的代言人。實際上,人們在生活中經常能夠看到各種烏七八糟的廣告,其中不少都是明星代言的。虛假廣告已成社會公害,某些明星不負責任的代言行為,對虛假廣告的氾濫成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小S之前,成龍、葛優、侯耀華等娛樂圈鼎鼎大名的人物,都曾深陷“代言門”。不管他們有意也好、無意也罷,都在客觀上充當了騙子的“幫兇”。不少消費者都是出於對明星和偶像的信賴才上當受騙的。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之下,如今不少明星接廣告的時候收斂多了,不敢再明目張膽為騙子代言。但還是有個別明星為了一點蠅頭小利不惜鋌而走險。不知道小S們想過沒有,為了這點代言費而損害了自己的陽光形象和公信力,真的值得嗎?

佳潔士被罰603萬,小S呢?她是否也該為此付出代價?目前來看,消費者恐怕要失望了。新的《食品安全法》規定明星虛假代言應該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可能因此“賠得傾家蕩産”,懲處力度前所未有。食品廣告戴上了“緊箍咒”,但對小S這種日用品代言行為,卻至今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些年來,明星代言頻頻出事,但真正受到追究的似乎還沒有聽説過。有的明星只不過將代言費退回了事,而更多的則是不了了之。虛假代言的利潤如此豐厚,風險成本又低至可以忽略不計,又怎能不讓某些素質低劣的明星們趨之若鶩。

所幸的是,2014年底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廣告法修訂草案中,不僅明確了廣告責任主體,還加大了對虛假廣告相關人員的懲處力度,例如規定,“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廣告代言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但願小S們今後接廣告時能夠長點心,否則“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早晚有“栽跟頭”的那一天。同時我建議,應當對明星虛假代言實行“一票否決”,凡出現此種劣跡的明星立即實施全方位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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