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休學創業,允許不等於鼓勵

發佈時間: 2014-12-12 14:55:40   |  來源: 華西都市報   |   作者:舒聖祥   |  責任編輯: 君君

 

對於休學創業,首先是要在權利上“允許”,然後是要在態度上“支援”,為此破除學制僵硬等障礙;但這並不能簡單等同於“提倡”和“鼓勵”,自然更不能等同於“慫恿”和“強制”。

教育部近日印發的《關於做好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彈性學制,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並聘請創業成功者、企業家、投資人、專家學者等,擔任兼職導師,對創新創業學生進行一對一指導。同時要求,落實好創業培訓、工商登記、稅收減免等各項優惠政策,鼓勵扶持開設網店等多種創業形態。

2015年全國高校畢業生規模將達749萬,再創歷史新高;在此背景下,允許大學生休學創業,更多被媒體解讀為一種緩解就業壓力的手段。誠然,“以創業帶動就業”多年前就是國家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的重要表述;但是,大學生休學創業顯然是另一個議題。其實,允許大學生休學創業,更應該放在掀起“大眾創業”、“草根創業”新浪潮的大背景下來解讀,而不能只落位於緩解就業壓力。

換言之,允許休學創業,是要打破學制障礙,讓有志於創業的青年,不必再在學業與創業之間做沉重的單選題。允許休學創業,肯定不是為了讓就業數字更“好看”,而鼓勵更多年輕學子都輕視學業重視創業,盲目投入毫無知識儲備與技能準備的創業激情之中——如果這樣理解允許休學創業政策,對政策做完全功利化的解讀,顯然偏離了本意。

在今年夏季達沃斯論壇上,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借改革創新的“東風”,在960萬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眾創業”、“草根創業”的熱潮——顯然,在校大學生群體也不應被排除在外。高校“建立彈性學制,允許休學創業”,同樣是“進一步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打破一切體制機制的障礙”的題中之義。

對於休學創業,首先是要在權利上“允許”,然後是要在態度上“支援”,為此破除學制僵硬等障礙;但這並不能簡單等同於“提倡”和“鼓勵”,自然更不能等同於“慫恿”和“強制”。説到底,休學創業是在校大學生的一項權利,政策上需要保障這一權利更少後顧之憂地實施,而絕不是鼓勵在校大學生都不再專心學業,個個都去離校創業,都夢想成為億萬富翁。

創業必然包含著機遇與挑戰,大學生創業成功者,只是其中的少數幸運兒;而且,他們大多都是完成學業以後投身創業的,休學創業的畢竟不是多數。“經驗少,衝動多”、“沒有專業知識支撐”,休學創業遭遇的類似反對聲並非毫無道理。

所以,創業的精神和奮發的幹勁固然難能可貴,真正做出休學創業的決定,卻務必深思熟慮。在人生最重要的學習階段,更多大學生可能還是適合於努力把書讀好;不過,如果你確有創業的激情,確曾看到一片藍海必須馬上進入,那麼,在這個最適合創業的時代,也不妨更勇敢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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