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休學創業”,當忌關門教學
發佈時間: 2014-12-12 14:52:04 | 來源: 新京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據新京報報道,12月10日,教育部正式公佈近日印發的《教育部關於做好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要建立彈性學制,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鼓勵扶持開設網店等多種創業形態。這引發廣泛關注。
高校當助力“學生創業融資”
教育部首次明確允許“休學創業”,用意很明顯:通過政策激勵、環境優化,提高我國大學生創業的比例,紓解大學生就業難題——過去十多年來,我國大學生創業比例很低,麥可思研究院發佈的《2014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我國2013屆大學畢業生創業比例為2.3%。作為高校,在為學生創業提供的硬軟體支援上顯然不夠。
休學創業政策要實行,前提是建立彈性學制。而彈性學制的本質是完全學分制,學生可自主選擇課程、求學時間。美國大學生選擇在校和畢業之後創業的比例頗高(達20%),就跟這有關。我國高校多年前就提出要實行完全學分制,但由於缺乏辦學自主權,大學無法自主設置專業、課程,大行其道的仍是學年制。有些高校還設立創業專業、學院,可灌輸式教育下,其收效不盡如人意。別説大學生,就是教授的科研成果,通過驗收束之高閣的也達90%以上。基於此,鼓勵休學創業理應建立配套的彈性學制,創業成果和學分轉化教學管理制度。在必修、選修課比例設置上,也進行對應的優化設計。
此前有調查,我國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高達80%,可最後選擇創業的少之又少。這跟高校裏成熟創業激勵模式匱乏不無關係。許多學生有創業念頭,卻無指導平臺、技術支援、融資手段,就連稀少的創業知識有的也是來自成功學書籍。
所以説,高校得展開創業相關的系統教學,不能只是“課程外”的零星創業指導。此外,應建立全方位的創業支援體系:整合師資、經費和課程供給(包括諮詢服務),並構建與外界的常態交流平臺,收集、分析校園內項目。正如有些人説的:高科技企業成長過程中,高校是最前端——新生企業的種子(創意、人才等)誕生地,股權投資則為“後援”。這兩者銜接很重要。據説英國私人股權融資的水準非常高,它每年提供大約38%的創業投資資金為大學生創辦科技型企業提供資金。在這方面,國內高校該取人之長。
眼下我國很多高校都設有創業資金,而它也理應完善依託“産、學、研一體化”基礎上的資本吸納模式,並反哺創業;要推動大學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增加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面向學生的開放度……做好了這些,也能刺激學生創業興致的高漲。(作者熊丙奇係教育學者)
國外是怎樣鼓勵大學生創業的
身在學校或走出校門便成為“老闆”,不是件容易事。一些國家在這方面的成功,源於政府和社會在創業培訓、稅收、社保等各個環節對創業者的大力扶持。
比如説,多種多樣的在校創業培訓項目。在美國,就有引人注目的“創業計劃”競賽項目,即讓大學生參賽者就某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新産品或服務撰寫創業可行性報告,在學界和企業界名流的指導之下,吸引風險投資。在美國,類似的項目已經有30餘年的歷史,名校參與者眾多,運作方式也已經比較成熟。但此類項目往往是優中取勝、效率優先,有利於塑造和發掘商業和技術奇才,在增加受惠者數量方面的貢獻有限,尤其是無法把“創業率”作為衡量指標。對於更多的就業創業者來説,還得通過更傳統的學校創業培訓“工作坊”模式提升素質、累積經驗、尋求機會。
還有,就是對大學生創業者實質性的政策扶持。近年來,美國企業員工就業創業比例明顯下降,原因之一就是“沃爾瑪現象”的出現。大公司以規模經濟優勢兼併了很多小公司,進而催生了新自主創業者的生存困境。作為大學生就業創業環境主要塑造者的政府,在工商登記、融資服務、稅收減免、創業補貼等方面會對其大力扶持,更著力於改善社會經濟運作環境,保障眾多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這也讓針對學生的創業扶持政策能更長久地發揮效力。
更為重要的,是創業過程中的社會保障機制。這是最值得向國外借鑒的一點。大學生就業創業,最擔心的還是風險問題。血本無歸的一次創業,可能澆滅創業者一生的熱情。在美國,政府制定的“工作分享”計劃近年來取得不錯的反響,該計劃通過增加失業保險機制的靈活性,讓員工可以以很低的工作時數保持就業狀態,有志者可以更有精力、無顧慮地尋找創業目標。同時,針對創業失敗者再就業的一系列法律保障措施也比較到位,如禁止僱主歧視失業者法、低收入青年群體投資促進法、再就業支援政策等等。
當然,創業只是大學畢業生就業方式中較為時鮮的一種。更多的學生,依然是通過傳統的就業渠道畢業後成為“員工”,這有賴於社會就業崗位的穩定供給。近年來,奧巴馬政府大力削減政府開支、並把省下來的錢用於刺激經濟、創造就業,取得明顯效果。政府鼓勵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初衷可嘉,但忌諱的是一窩蜂搞建設,缺乏孵化時間及個性化培育,更要避免創業失敗者淪為社會棄兒。(作者史澤華係北京外國語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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